2024年,我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落实自然资源法治政府建设,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以“百千万工程”为统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推动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扎实落实工作部署,积极建设法治梅州
(一)学习贯彻法治精神,全面筑牢法治意识
我局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和强大动力,持之以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及市委决策部署,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主动作为,全力推动法治梅州建设迈向新台阶。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将法治建设重大部署贯彻到日常工作各方面、全过程。通过组织专题学习会、宣讲活动、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播放等形式,引领全体干部职工真正学深悟透、知行合一。
(二)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法治政府建设
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为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重要组织保障。一是高度重视法治理念的贯彻,带头学法用法,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法治学习活动。二是局主要领导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三是始终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中突出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严格遵循法定程序,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把党组领导贯彻在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
二、强化职责担当,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全面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印发《2024年梅州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改革方案》,全面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一是强化体制机制。市级已制定印发11项政策,各县(市、区)编制完成20项配套政策,“1+3+N”政策体系日趋完善。市、县两级均在“百千万工程”框架下成立全域专班,定期调度、推进工作。二是深化农村“三块地”改革。印发简版农村“三块地”改革工作指引,清单式明确工作内容和负面清单。制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合同范本、监管协议,推动蕉岭新铺镇同福村地块成果入市交易突破。三是强化培训指导及经验总结。开展定点联系基层服务工作,创办“全域大课堂”,到8个县(市、区)对全部镇(街)主要领导和村干部开展了40多场次“送训下乡”,印发《梅州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资料汇编》,切实提升各级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举办金融助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签约活动,与农业发展银行广东省分行签订300亿元全面合作框架协议,与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达成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战略合作协议(计划授信350亿元),政银合作助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加力提速。及时开展经验总结,推出一批先进典型,全力打造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梅州模式”,蕉岭县新铺镇成为2024年全省唯一入选全国典型的试点,并获得一等奖,其探索“集成式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模式被省委改革办列为“百千万工程”农村土地综合改革典型案例。
(二)奋力提高不动产登记服务效能
一是推行全市2024年不动产登记“极简审批”改革,部署开展“抵押即交证”“竣工即交证”“税费同缴”、深化不动产“带押过户”等一系列服务新举措,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领域营商环境。二是持续开展不动产登记“跨城通办”,梅州市“跨城通办”合作城市扩大至6个,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办理便利度,满足群众企业异地办事需求。6月17日,成功办理全市第一笔“跨城通办”业务,协助群众在梅州完成广州房产过户手续。三是在全省首推“网签即预告”不动产登记新模式,推行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和不动产预告登记业务同步办理,实行“一次受理、同步办结”,进一步提升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者的办事便利度,从源头上防范商品房“一房二卖”“先卖后抵”等风险,切实有效保障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该举措先后被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列为“全省自然资源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梅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选为“梅州市2024年度改革创新典型案例”。
(三)深度优化土地利用
一是编制完成并公布2024年度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精心组织土地供应工作和指导各地强化土地储备工作。二是指导各地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我市首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成功。三是开展违规出让和开发土地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牵头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按照省厅和纪检部门的工作部署,扎实开展整治工作。
(四)全力夯实用地保障
一是用地指标“应保尽保”。全市使用用地指标近万亩,有效保障了各实体经济和乡村振兴发展等各类用地项目需求。二是严格把关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全市用地预审获批合计1.437万亩。三是扎实做好用地报批及备案审查。全市获国务院批准和省政府依据国务院授权批准用地10宗,依据省政府委托审批并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的用地58宗,市政府依法审批并上报备案的用地29宗。
三、筑牢法治根基,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强化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公开透明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结合职责权限和单位实际,依法确定和公布了《梅州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纳入2024年度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共6宗,听证事项4宗,其中《梅州城区(不含梅县区)基准地价更新》被纳入市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二是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组织相关业务科室人员参加全国执法证件学习考试,全面做好换领新执法证工作,新增通过考试新领执法证执法人员4名。三是严格落实自然资源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广东立政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邀请参与重大行政事项的研究和审查,今年共为局涉法问题出具法律顾问意见120份,代理行政诉讼案件4宗。
(二)强化监督管理,推进行政执法公正规范
一是加强内部合法性审查。对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处罚和规范性文件、合同进行法制审查工作,共179件。二是落实开展随机抽查。制定《梅州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的通知》,并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进行部署落实,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参加市场监督管理局举办的专题培训,通过开展梳理工作,建立起“一单两库”。三是切实做好应诉应复。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做好案件的审查、答复、答辩、应诉等工作。2024年,因本级行政行为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4宗,因本级行政行为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5宗,落实《梅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我局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三)强化普法工作,推进普法宣传走深走实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读本》等权威读本的学习宣传。二是抓好重点任务和重点节点普法宣传。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日”“4.22世界地球日”“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活动,向群众宣传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大堂屏幕滚动播放宣传视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干部职工宣传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及群众依法办事意识。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治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群众和企业对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了解仍然有限,缺乏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意识,可能导致自然资源的浪费和生态环境的破坏。二是自然资源领域涉及面广、专业性强,需要大量具备专业法律知识和业务能力的人才,目前自然资源部门中专业法律人才相对不足,与日益复杂的法治建设需求之间存在一定差距,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复杂法律问题的处理能力。三是基层自然资源所取消后,自然资源方面的执法监督力量存在一定缺口,对自然资源区域实施全面有效的监管难度增大,难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五、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与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全体干部职工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理念、重要观点和重要方法,并将法治建设贯穿于自然资源工作的各个环节。
(二)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坚持把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加强科学理论武装,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不断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培养机制,建设一支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的自然资源法治队伍。
(三)进一步增强执法监督力量
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规范化程度。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使用好智能化监督平台,推动监督手段多元化发展。对执法过程全程跟踪,切实提高执法监督信息化程度。加强部门间沟通协同机制,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享执法信息等方式,形成执法合力,提升执法水平。
(四)强化普法宣传教育实效
持续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贯彻落实省厅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做好“八五”普法工作的要求,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渠道,深入广泛开展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广东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等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政策宣讲解读工作,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全民法治素养,提升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意识,进一步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