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梅州市自然资源局闲置土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审研究,认定梅州市嘉应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等五宗国有建设用地构成闲置土地(详见附件),土地闲置属因政府或政府行为导致。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十一条、《梅州市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方案》(梅市府办[2012]38号)要求,现将上述闲置土地相关信息予以公告。
附件:闲置土地信息公开内容登记表
联系方式:梅江区华南大道29号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城乡更新科,电话:2191208,联系人:黄先生、胡先生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月 10日
闲置土地信息公开内容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