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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建设用地审批 关于梅州市2020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关于梅州市2020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来源:本网   时间:2020-08-13 10:02:2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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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江区人民政府:

  梅州市2020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同意使用梅江区西阳镇龙坑村地段的梅江区人民政府属下的国有农用地8.1307公顷(林地7.7845公顷、其他农用地0.3462公顷)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同时使用上述有关单位国有未利用地2.9290公顷。上述土地(合计11.0597公顷)依照规划安排作为梅江区城镇建设用地。

  二、该批次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安排为城乡建设用地,供地时土地用途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规划安排相符;同时,供地方式、供地规模、供地标准等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切实做到节约集约用地。

  三、涉及需要办理使用林地审核手续的,未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的,不得进行土地平整等前期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不得办理土地供应手续。

  四、使用土地涉及有关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发布公告,保障相关土地权利人的知情权。

  六、具体项目供地情况须按规定报备。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