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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建设用地审批 500千伏五华(兴宁)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500千伏五华(兴宁)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来源:本网   时间:2020-09-11 16:27:21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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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00千伏五华(兴宁)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jpg

  经审查,我局对500千伏五华(兴宁)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选址要求如下:

  一、500千伏五华(兴宁)输变电工程(统一项目代码:2020-441424-44-02-064771)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阶段,要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二、建设单位应当对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进行查询核实;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或者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办理用地预审手续后,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资源登记等。

  三、请建设单位进一步处理好项目与综合交通、通信、给排水、其他能源供给等城乡基础设施及城乡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协调关系,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将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环境污染危害减至最低;认真做好消防、防洪排涝、抗震和地质灾害防治等相关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处理好项目与沿线风景名胜、文物古迹保护的关系,尽量避免项目建设对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旅游区造成不利影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取得环境、规划、施工等各类许可文件后方可开工建设。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