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用地预审选址要求
经审查,我局对梅州市工业废物管理服务项目工程用地预审选址要求如下:
一、梅州市工业废物管理服务项目(统一项目代码:2020-441402-77-02-061239)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阶段,要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二、建设单位应当对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进行查询核实;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或者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办理用地预审手续后,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资源登记等。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