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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技师学院综合楼新建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来源:本网   时间:2022-05-12 09:15:5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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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查,我局对梅州市技师学院综合楼新建工程项目用地选址要求如下:

  一、梅州市技师学院综合楼新建工程(统一项目代码:2203-440000-04-01-657504)规划选址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原则同意核发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41400202200004号)。

  二、项目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阶段,要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项目建设要进一步处理好项目与交通、电力、通信、给排水等市政设施及城市居住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协调关系,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将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环境污染危害减至最低;认真做好消防、防洪排涝、抗震和地质灾害防治等相关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处理好项目与沿线风景名胜、文物古迹保护的关系,尽量避免项目建设对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旅游区造成不利影响。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取得环境、规划、施工等各类许可文件后方可开工建设。

  (证书另附)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