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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建设用地审批 关于蕉岭县龙腾旋窑水泥有限公司“三旧”改造项目涉及国有土地完善转用手续的批复
关于蕉岭县龙腾旋窑水泥有限公司“三旧”改造项目涉及国有土地完善转用手续的批复
来源:本网   时间:2022-07-07 17:52:2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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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县人民政府: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蕉岭县龙腾旋窑水泥有限公司“三旧”改造项目涉及国有土地完善转用手续的请示》(蕉自然资〔2021〕39号)及相关材料已通过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279 号)第十七条及广东省“三旧”改造有关政策,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将位于蕉岭县新铺镇潘田村、油坑村交界地段的蕉岭县龙腾旋窑水泥有限公司“三旧”改造项目涉及的蕉岭县人民政府属下的4.8294公顷国有土地完善转用手续。

  二、请你县人民政府按照省“三旧”改造政策要求供应土地,并组织改造主体按照经批准的改造方案实施改造。该宗用地在详细规划中安排为工业用地,供地时土地用途应与上述规划安排相符合。

  三、使用土地涉及有关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