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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13-03-29 18:11:11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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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市国土资拍出告字[2013]04号

经梅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梅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地块位置    
出让面积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    
主要规划用地指标    
起叫价    
竞买保证金    
增价幅度    
用地总面积    
建筑密度    
容积率    
绿地率    
PM- A13007    
梅江区三角镇客都大道以北    
51066 m2    
商业用地    
40        
51066 m2    
≤50%    
≤3.9    
≥25%    
12255.84     万元    
10000     万元    
200     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买人必须引进易初莲花、家乐福、大润发、沃尔玛、乐购、吉之岛、华润万家中的一家超市或引进广百百货、新大新公司、广州友谊、天河城百货、王府进百货中的一家百货公司进场经营,同时承诺引进的企业必须在梅州市辖区范围内注册和纳税,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竞买人在竞得土地后二年内未成功引进以上其中一家超市或百货公司的,须向出让方支付人民币壹仟万元的违约金。
(二)竞买人必须承诺在出让地块上建设8万平方米单体商业购物中心,其所占的土地使用权的88%部分,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五年内不得销售转让,但可作为抵押。
(三)竞买人竞得土地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必须在三个月内动工,二年内单体商业购物中心开业投入使用。竞买人在三个月内未能开工的,须向出让方支付人民币壹仟万元的违约金,竞买人在二年内单体商业购物中心未能开业投入使用的,须向出让方支付人民币贰仟万元的违约金,竞买人在二年半内单体商业购物中心未能开业投入使用的,须向出让方支付人民币伍仟万元的违约金。
(四)竞买人须在拍卖申请截止前提交符合该宗地的《概念性规划方案》,经梅州市招商和经济合作局、梅州市城乡规划局出具相关证明后,方可参与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4月2日至2013年4月17日,到梅州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竞买申请人应于2013年4月17日16时前向梅州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17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梅州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3年4月17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公开拍卖出让的时间为2013年4月18日10时,地点为梅州市华南大道国土资源综合服务大楼五楼拍卖厅。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拍卖地块现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拍卖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二)本次竞买申请的具体时间为:工作日,8时30分至12时,14时30分至18时。
(三)本次公开拍卖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梅州市华南大道国土资源综合服务大楼
联系电话:0753-2119686
联系人:陈先生
缴纳竞买履约保证金指定帐户一:单位名称为梅州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为广东发展银行梅州分行,帐号为118002516010004065
缴纳竞买履约保证金指定帐户二:单位名称为梅州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为农行梅州城区华南支行,帐号为44-193801040001529
缴纳竞买履约保证金指定帐户三:单位名称为梅州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为建行梅州彬都支行,帐号为44001728851059006663
缴纳竞买履约保证金指定帐户四:单位名称为梅州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为中国银行梅州分行,帐号为801566841608093001

梅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