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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0-09-04 15:33:2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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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梅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梅州市自然资源局以网上拍卖方式公开出让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地块位置

出让面积(㎡)

土地

用途

使用

年限

主要规划用地指标

起叫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

规划用地总面积(㎡)

用地性质

建筑 密度

容积率

绿地率

PM-D20113

梅江区东升工业园

188492

工业用地

40年

188492

一类

工业用地

≥30%

≤50%

≥1.5

≤20%

4864

973

20

PM-D20114

梅江区东升工业园

126000

工业用地

20年

126000

一类

工业用地

≥30%

≤50%

≥1.5

≤20%

1664

333

20

PM-D20115

梅江区东升工业园

14887

工业用地

20年

14887

一类

工业用地

≥30%

≤50%

≥1.5

≤20%

201

41

5

PM-D20116

梅江区东升工业园

6664

工业用地

20年

6664

一类

工业用地

≥30%

≤50%

A地块≥1.5;B地块≥1.2

≤20%

88

18

5

PM-D20117

梅江区东升工业园

212

工业用地

34年

212

一类

工业用地

≥30%

≤50%

≥1.5

≤20%

5.5

1.5

2

注:1、表中所列金额为人民币。2、使用年限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算。3、绿地率:一般不得安排绿地,但因生产工艺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绿地的,绿地率不得超过20%。4、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用地面积的7%;新产业、新业态工业项目用地的生产服务、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总项目总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15%。5、PM-D20114地块使用权出让后,其转让、租赁对象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环保、节能等产业发展要求,需经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同意。6、PM-D20116地块用地总面积6664平方米,其中A地块5998平方米,B地块666平方米,以实际供地面积为准。7、其它规划参数详见地块规划条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此次拍卖出让地块征收补偿到位,界址清晰,土地权属清楚无争议,未办理储备土地抵押手续,按现状净地拍卖,不接受个人和联合体竞买,竞买人应单独申请。

  凡在梅州市行政区域内有严重违反土地出让合同、闲置土地、重大税收违法惩戒当事人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予以明确。

  参与编号PM-D20113地块的竞买申请人必须具备的其他条件:

  1、须承诺竞得土地拍卖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与梅江区人民政府或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投资框架协议。

  2、须属于电子信息类企业。

  3、须承诺在本地块建设项目布局符合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的整体规划,项目投资总额达到人民币25亿元以上,其中固定资产投资额达人民币800万元/亩以上。

  3、须承诺竞得土地后一年内动工,三年内首期投产,五年内竣工。

  4、须承诺在竞得土地使用权后,在本地块开发建设后达产当年的预期产值达到人民币50亿元以上,纳税额达到人民币1.6亿元以上。

  参与编号PM-D20114地块的竞买申请人必须具备的其他条件:

  1、须承诺竞得土地拍卖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与梅江区人民政府或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投资框架协议。

  2、须承诺竞得本地块使用权后从事政府标准厂房的建设和运营。

  3、须承诺在竞得地块上建设政府标准厂房且政府标准厂房的建设和布局需符合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的整体规划,建筑密度不小于30%,容积率2.0以上。

  4、须承诺在本地块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达到人民币10亿元以上,其中固定资产投资额达人民币500万元/亩以上。

  5、须承诺竞得土地后一年内动工,三年内首期投产,五年内竣工。

  6、须承诺在竞得土地使用权后,在本地块的标准厂房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转让、租赁对象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环保、节能等产业发展要求,需经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同意。

  参与编号PM-D20115地块的竞买申请人必须具备的其他条件:

  1、须承诺竞得土地拍卖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与梅江区人民政府或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投资框架协议。

  2、须承诺在竞得土地使用权后,在本地块建设项目布局符合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的整体规划,项目投资总额达到人民币1亿元以上,其中固定资产投资额达人民币450万元/亩以上。

  3、须承诺竞得土地后一年内动工,三年内投产。

  4、须承诺在竞得土地使用权后,在本地块开发建设后达产当年的产值达到人民币18000万元以上,纳税额达到人民币1500万元以上。

  参与编号PM-D20116地块的竞买申请人必须具备的其他条件:

  1、须承诺竞得土地拍卖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与梅江区人民政府或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投资框架协议。

  2、须属于成套机械制造业企业。

  3、须承诺在竞得土地使用权后,在本地块建设项目布局符合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的整体规划,项目投资总额达到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其中固定资产投资额达人民币450万元/亩以上。

  4、须承诺竞得土地后一年内动工,三年内投产。

  5、须承诺在竞得土地使用权后,在本地块开发建设后达产当年的产值达到人民币6000万元以上,纳税额达到人民币300万元以上。

  参与编号PM-D20117地块的竞买申请人必须具备的其他条件:

  1、须承诺与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入园协议。

  2、须属于电子信息类企业。

  3、须承诺在竞得土地使用权后,能够与现在项目连片建设,在本地块上的建设项目布局符合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的整体规划,连片项目投资总额达到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其中固定资产投资额达人民币450万元/亩以上。

  4、须承诺竞得土地后一年内动工,三年内投产。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设保留)。

  四、竞买申请人可于2020年9月8日至2020年9月23日登录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meizhou.gov.cn/zwgk/zfjg/sggzyjyzx/)-->点击【交易中心一体化平台用户登录】-->梅州土地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有关交易宗地的网上拍卖出让文件,通过系统填写意向宗地竞买申请,选择银行,获得保证金子账号。竞买人应当打印《竞买保证金入账申请单》,并向此账号交纳竞买保证金(申请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交纳保证金,不得由他人代交)。交易系统在接收到足额的竞买保证金的到账信息后则予以确认其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3日16时。《梅州市国有土地网上交易系统竞买人用户手册》可从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处下载或“梅州土地交易系统”查阅。

  五、PM-D20113号地块网上拍卖会定于2020年9月24日9时30分;PM-D20114号地块网上拍卖会定于2020年9月24日10时;PM-D20115号地块网上拍卖会定于2020年9月24日10时30分;PM-D20116号地块网上拍卖会定于2020年9月24日11时;PM-D20117号地块网上拍卖会定于2020年9月24日11时30分。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拍卖会开始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系统将在网上拍卖会开始时自动进入网上限时5分钟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入选人。

  六、资格审查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实行竞得入选人资格后置审查制度。即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递交竞买申请并缴纳了足额的竞买保证金后,系统将自动默认竞买申请人具有竞买资格,出让人只对网上交易的竞得入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竞得入选人应在网上拍卖出让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按《竞买须知》相关条款规定上传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如因竞得入选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出让地块不成交的,由竞得入选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申请人在参加网上交易前,须携带相关有效证件资料到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或授权委托代理点(详见竞买须知)申请办理数字证书,然后登录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交易平台登录系统进行用户注册登记,或携带相关资料直接到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注册登记和证书激活后,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申请并参与竞买。

  (二)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网上拍卖出让文件(包括用地规划条件、用地红线图等),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网上拍卖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竞买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不接受如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四)竞买保证金缴纳银行账号是由网上交易系统随机自动生成唯一的竞买保证金子账号。(考虑到跨行转账、异地转账及银行保证金到账系统报文存在时间差,建议竞买申请人提前1天缴纳)。

  (五)竞得人在收到资格审查合格结果短信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到梅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投资建设类窗口签订领取《网上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

  八、联系方式

  (一)出让方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753-2191212

  (二)交易机构

  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

  联系电话:0753--2265087  余女士    0753—2119683  詹女士张生

  (三)服务热线

  1、GDCA数字证书电话    0753-2188805

  2、SZCA数字证书电话    0753-2188867

  3、网上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0753-2188897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