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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市本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信息公示(梅市自然资(建)示字〔2025〕2号)
来源:本网   时间:2025-09-17 16:17:0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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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市自然资(建)示字〔2025〕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拟协议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 拟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位置

项目名称

规划情况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

梅江区三角镇中环路以南

梅州供电局生产调度中心技术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用地性质为供电用地(U12);容积率≥2.0,≤3.0;建筑密度≤30%。其余相关指标要求按照《梅江区三角镇彬芳大道南以东中环路以南地块用地规划条件》(编号:GMJ2025-6)执行。

27190平方米(面积以最后供地为准)

公用设施用地(供电用地)

50年

  二、公示期限

  公告期为30天(即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10月16日)。

  三、申请方式

  需要使用公示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应在2025年10月16日18时前,向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提出意向用地书面申请。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梅州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科

  联系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华南大道29号

  邮编:514071

  联系电话:0753-2191330

  联系人:谢先生

  五、其他事项

  1、公示时限内,若上述地块同一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的规定,在呈市政府批准后,采用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土地使用权。

  2、公示时限内,若上述地块同一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者,我局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该宗土地使用权。

  3、本公示信息在梅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s://www.meizhou.gov.cn/zwgk/zfjg/szrzyj/)予以发布。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17日

  附件:梅江区三角镇彬芳大道南以东中环路以南地块用地规划条件(编号:GMJ2025-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