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市自然资(建)示字〔2025〕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拟协议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 拟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二、公示期限
公告期为30天(即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10月16日)。
三、申请方式
需要使用公示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应在2025年10月16日18时前,向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提出意向用地书面申请。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梅州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科
联系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华南大道29号
邮编:514071
联系电话:0753-2191330
联系人:谢先生
五、其他事项
1、公示时限内,若上述地块同一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的规定,在呈市政府批准后,采用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土地使用权。
2、公示时限内,若上述地块同一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者,我局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该宗土地使用权。
3、本公示信息在梅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s://www.meizhou.gov.cn/zwgk/zfjg/szrzyj/)予以发布。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17日
附件:梅江区三角镇彬芳大道南以东中环路以南地块用地规划条件(编号:GMJ2025-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