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制定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国土资地勘发〔2018〕34号)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市县级发证采矿权市场基准价制定和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矿管函〔2018〕790号)要求,我局按规定组织有关单位和评估机构,研究测算并制定了《梅州市市县两级采矿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注明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12日。
联系电话:0753-219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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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梅州市市县两级采矿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征求意见稿)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梅州市市县两级采矿权出让市场基准价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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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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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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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单位可采储量基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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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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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用石料(包括:建筑用花岗岩、凝灰岩、砂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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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m3·矿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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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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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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饰面用石材(包括:饰面用花岗岩、辉绿岩、安山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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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m3·荒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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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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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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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灰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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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吨·矿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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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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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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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岩(包括白云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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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m3·矿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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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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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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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瓷土(高岭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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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吨·矿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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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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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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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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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吨·矿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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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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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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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配料用粘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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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m3·矿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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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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