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地名管理,适应城乡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求,根据《地名管理条例》《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和《梅州市地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梅江区三角镇部分道路街巷提出命名申请,详见附件。
现将拟命名予以公示,听取公众意见,公示期限为7天(自2020年8月20日至26日)。如对拟命名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网上或信函、电话等方式反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
附件:梅江区三角镇31条道路街巷拟命名表
公示地点:网上公示(网址:https://www.meizhou.gov.cn/zwgk/zfjg/szrzyj/)
经办科室:市政规划科
联系电话:2191306
E-mail:614011950@qq.com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