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梅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梅市国土资〔2018〕54号)有关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梅州市梅江区大密采石场提交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12月7日起至12月15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地质矿产股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753-2119622,传真:2119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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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梅江分局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