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梅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梅市国土资〔2018〕54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对梅州市梅江区大密采石场提交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及专家出具的评审意见进行了审查。经合规性审查,该方案及评审意见程序合法、内容完整、公示期间无异议,现通过审查并予以公告。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梅江分局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