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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1-01-12 09:59:1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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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梅州市委、梅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省自然资源厅的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下,市自然资源局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法治建设,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梅州市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省自然资源厅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精神,扎实推进自然资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订了《梅州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梅市自然资[2020]42号),从依法全面履行政府部门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八个方面提出了加强自然资源依法行政工作的具体要求,明确了具体工作目录和任务,有效促进了自然资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落实。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

  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与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历次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成立由梁维局长担任组长的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自然资源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定期研究部署自然资源依法行政工作,把学法用法、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工作述职的重要内容,2019年度局领导履行述法报告。2020年年初局长办公会议审议《202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年尾听取审议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局党组扩大会组织学习国家、省、市有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文件6场次,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力推进自然资源法治政府建设,2020年度继续推进局领导履行述法报告。

  二、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部门职能

  1、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放管服”改革。全力做好2020年省政府委托市政府实施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征地补偿标准裁决”两项审批。为保证省政府下放审批事项“接得住、管得好”,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订了《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承接省级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审核)行政职权调整事项工作方案》(梅市自然资[2020]12号),优化审查流程,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2020年我市共使用国家、省、市土地利用计划指标8011亩,批准用地面积5405亩。认真承接省自然资源厅委托“测量标志拆迁审批”、“土地复垦区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从事生产审查”、“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审批(乙级)”等11项审批工作,2020年完成“省道S223线松源至雁洋段(出省通道)”改建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1项,压覆矿产资源查询8项。

  2、全面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围绕自然资源“两统一”核心职责,加强与政府政务数据衔接,重新梳理了本局权责清单,逐一明确职权事项运行各环节对应的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监督方式、责任方式等事项,明晰权力边界,确保各项权力规范有序运行。

  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上级部署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分类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审批制度改革,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一是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与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合并,统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制定了《梅州市自然资源局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内部审核工作规定》(梅市自然资[2020]14号),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切实提高审核效益,2020年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20份;二是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与建设用地批准书”合并,统一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20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8份;

  4、持续推进不动产登记能力和作风建设“双提升”行动。一是优化不动产登记,实行不动产交易、缴税、登记“一窗受理”,有效提升办理效率;二是简化办事流程、压减审核时间,实现一般登记3个工作日内、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网上申办系统实现预告和抵押注销两类业务计算机自动审核,可在1小时内办结,开发商可利用自助缮证打印预告登记,实现24小时“不打烊”;三是推进“不动产登记+民生服务”,在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时,不动产登记信息及相关所需材料及时推送给供水、供电、供气、有线电视、网络等部门,实现与用水、用电、用气等业务一窗通办,提供便民利民服务;四是加强数据互通互享,依托省政务大数据中心不动产登记业务专题库,为不动产登记业务提供“一站式”共享数据服务。

  5、部署开展农村“房地一体”登记工作。根据国家和省的工作部署,制订了《梅州市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梅市自然资[2020]30号)和《梅州市“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操作细则》(梅市自然资[2020]55号),全力推进我市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开展,至目前为止,全市已完成集体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宗地调查85%,发证完成60%。

  6、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攻坚战。与市住建局联合制订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支持我市企业复工复产。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订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制订前期研究,资料收集、草案起草、草案征求意见、草案修改、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审议等程序,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的“三统一”制度,2020年制订出台了《梅州市“三旧”改造实施办法》(梅市府[2020]10号)(MFGS—2020--002)、《梅州市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梅市自然资[2020]30号)(MBGS—2020--006)、《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促进低效产业用地再利用的实施意见》(梅市自然资[2020]47号)(MBGS—2020--010),并在政府网站公开。上述三件规范性文件均履行合法性审查,其中二件履行公平性竞 争审查。

  2、落实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广东省政府系统政策解读工作细则(试行)》有关事项的通知(梅市府办函[2020]52号)精神,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履行政策解读职责。2020年我局对《梅州市“三旧”改造实施办法》、《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促进低效产业用地再利用的实施意见》实施同步解读。

  3、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中共梅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民法典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通知》(梅法治办[2020]19号)和市司法局关《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清理及备案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梅市司函[2020]22号)精神,对本局负责起草以政府名义印发和本局制订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政策性文件进行清理,共清理文件35件,其中:政府文件24件,拟保留5件拟废止9件,拟修改10件,本部门文件11件,拟保留5件,拟废止3件,拟修改3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通知》(梅市府办函[2019]202号)精神,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听证、法制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2020年度我局实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共10项,已完成6项,分别是《梅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0~2025)、《梅州市“三旧”改造实施办法》、《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促进低效产业用地再利用的实施意见》、《梅州城区教育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JY010607、JY010608地块调整方案》、《梅州城区教育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JY030608、JY030612、JY030614、JY030615、JY030701、JY030702、JY030703地块调整方案》、《梅州市梅县区南口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正在实施4项,分别是《梅州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规划(2019~2030年)》,已完成《规划》草案、公开征求意见阶段,《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成果更新》、《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已完成《草案》征求意见、听证程序,进入专家评审阶段,《梅江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已完成《草案》、征求意见、听证、集体审议程序,进入报省审批阶段。

  2、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按照《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通知》精神,严格执行行政机关重大行政决策内部法制审核程序。2020年作出法制审查79件,其中:对行政规范性和政策性文件制订实施审查6件,对管理性文件制订实施审查35件,对市政府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实施审查20件,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审查16件,对作出行政处罚实施审查2件。

  3、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梅州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梅市司办[2020]42号)精神,对我局牵头实施的《梅州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实施立法后评估。

  4、落实自然资源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广东粤梅律师事务所律师曾浩然为我局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常年法律顾问的作用,参与重大行政事项的研究和审查,代理行政诉讼。2020年法律顾问参与重大事项研究4次,代理行政诉讼13件。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应用行政执法“双平台”(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实现行政执法信息互联互通;二是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按照《梅州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规范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文书及音像资料,完善行政执法案卷归档;三是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制度,未经法制审查或法制审查不通过的,不得提交集体审议,不得作出决定。

  2、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自查。根据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梅府法治办[2020]4号)精神,对我局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已办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评查自查,共评查行政许可卷465件,行政处罚案卷2件。

  3、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根据部、省关于土地执法“严起来”“全链条”遏制违法用地的工作要求,制订了《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落实省厅“全链条”遏制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有关措施的通知》(梅市自然资[2020]72号)严格落实“增违挂钩”制度,将违法用地数量与资源利用指标挂钩,完善违法惩戒机制,推进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强执法协作,有效遏制违法用地行为。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施阳光行政

  1、实施三大“阳光工程”。根据《中共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印发“三大”阳光工程2020年度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和《梅州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要点》部署要求,研究制订了《梅州市自然资源局三大“阳光工程”2020年度工作任务清单》(梅市自然资党字[2020]53号),明确11项具体事项的工作目标、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全力推进“阳光审批”、“阳光资金”、“阳光执法”工程各项工作的落实。

  2、全面落实政务信息公开。一是全面贯彻省、市决策部署,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和会议办理程序。严格按照国务院《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力度,健全发布机制,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与申请人的多元沟通机制,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切实减少因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2020年,我局在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共886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56条,通知公告类信息552条,土地交易类信息26条,规范性、政策性文件类信息4条,财政预决算类信息2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信息1条,其他信息245条。二是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020年,我局收到自然资源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37宗,其中:网上申请13宗,信函申请13宗,现场递交申请11宗,37宗已全面按时答复。三是进一步加强办文窗口建设。2020年,我局继续大力推进市行政服务中心自然资源窗口建设,不断规范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间,促进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竭力为社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树立了自然资源部门良好社会形象。2020年,我局自然资源窗口共受理自然资源相关业务事项120346件,办结120049件。落实行政执法“双公示”制度,2020年公示行政许可336件,行政处罚2件。

  (六)推进自然资源争议实质有效化解

  1、强化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按照《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办理,对上级部门受理的行政复议、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严格按照“谁主管、谁应诉,谁主办、谁出庭”原则,做好案件的审查、答复、答辩、应诉工作。2020年因本级行为引发行政复议案件15件,复议决定维持2件,驳回2件,申请撤回3件,确认违法1件,中止3件,在审4件。2020年因本级行政行为引发的行政诉讼15件,其中驳回上诉6件,原告撤诉1件,部份撤销2件,判决违法2件,中止诉讼1件,其余3件仍在审理中。按照《梅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进一步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的落实,2020年我局行政首长出庭应诉9件。

  2、依法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承办人大、政协提案。2020年协助人民法院办理不动产查封、解封登记652件,根据人民法院裁定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28件。承办人大、政协提案19件,其中:人大提案11件、政协提案8件,按时作出回复,提案人均表示满意。办理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书》1件,按时回复。

  3、扎实推进自然资源信访案件化解工作。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规定和信访法治化的要求,严格把好诉访分离和分类处理“两道关口”。坚持法定途径优先原则,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有效引导群众通过法定途径维护合法权益。积极推进依法治市信访维稳工作,用法治的精神、法治的思维、法治的方式来解决信访的突出问题。2020年,我局受理省厅转办100件,市纪委转办30件,来信64件,来访30批48人次,受理网上来贴76件,处理民声热线17件,办理12336投诉举报64件,受理信访复查8件。全年共受理389件,已办结365件,办结率占94%,有效化解了一批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七)全面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订了《梅州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普法工作计划》、《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普法责任清单》,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把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融入自然资源法治实践全过程,坚持内部学法与社会普法相结合,强力推进自然资源普法责任制落实。2020年我局被列为“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单位,经评议团现场考评、网络评议、履职报告,评议得分93.68分,获评优秀等次。

  2、扎实开展普法学习。推进宪法宣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把宪法学习列入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组织学习了《宪法》专题,2020年组织机关全体干部参加部、省组织的法律、业务知识培训10场次;组织开展《民法典》、《宪 法》专题讲座各一场,开展自然资源法律业务专题培训6场次,组织局系统干部参加网上学法考试,参考率优良率达100%。根据市依法治市办的安排选派两名局领导到市中院旁听案件庭审。

  三、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我局依法治市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全系统依法治市工作指导监督不够到位;二是依法治市制度建设不够完善,执行不够到位;三是自然资源队伍依法治市意识和水平有待提高。

  四、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意见

  2021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部署,按照省、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扎实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是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提高法治信仰和法治素养;二是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各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执行力;三是扎实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助推梅州经济健康发展,积极推进“多规合一”平台建设,完善行政许可事项并联审批,切实提高行政服务效率;四是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实施阳光行政,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五是进一步健全自然资源重大事项民主科学决策机制,提高自然资源行政决策水平。

  联系人:邓文生(法规科科长)   联系电话:2191289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