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字体:
    对比度:
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通知公告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梅州市2021年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机构 > 市自然资源局 > 通知公告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梅州市2021年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21-06-30 15:48:40   浏览:-
字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梅州市2021年卫片执法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连同《自然资源部图斑判定政策补充规定》《自然资源部调整后的问责标准计算方法》等文件一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6月28日

  


梅州市2021年卫片执法工作方案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29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2021年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1〕412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1年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1〕15号)和自然资源部2021年卫片执法工作部署暨视频培训会议的要求,为做好我市2021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整改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自然资源部和省的工作部署,通过组织开展卫片执法工作,及时发现违法占用耕地、破坏耕地、非法采矿特别是非法开采稀土等战略性矿种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有力维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秩序,按照“月清、季核、年度评估”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严查处和严惩戒的执法工作机制;加强约谈问责,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自然资源保护主体责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有效遏制违法用地、用矿行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二、工作安排

  2021年卫片执法工作对象包括自然资源部下发的2021年各月份卫片执法图斑,以及利用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形成的年度卫片执法补充图斑。

  (一)核查上报。

  1.镇级核查。卫片执法图斑数据通过广东省自然资源在线巡查系统(下称“巡查系统”)下发后,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应立即组织开展现场核实、数据上报和查处整改工作,其中图斑外业核查情况在图斑下发5日内,通过巡查系统手机端上报县级审核,对县级审核不通过的图斑在规定时间内重新组织核查上报,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承担直接责任;在图斑定性后15日内对违法用地、用矿图斑开展查处整改工作。

  2.县级审核。县级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巡查系统手机端数据更新、图斑切割、内业套图等技术支持,指导镇级开展图斑核查填报工作,并根据《广东省土地卫片执法图斑核实判定要点(试行)》对镇级填报提交的图斑数据进行逐宗分析、纠正和审核,对县级审核结果负总责。县级审核通过的图斑要及时提交市级审核,审核不通过的及时退回镇级重新组织核查、上报,同时,对初步核实的违法图斑,要及时报请县级人民政府下发整改清单,由相关县直单位和各镇(街)组织查处整改工作。

  3.市级审核。市级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及技术单位逐一审核各县(市、区)上报的图斑数据,通过内业审核与外业核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研判图斑性质判定是否准确、证明材料是否充分、数据信息是否完备等,审核通过的及时上报省级审核,审核未通过的及时退回县级重新组织核查、上报。

  对于省级、市级审核未通过的图斑,各县(市、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重新组织核查、上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上报的图斑,一律按漏报瞒报处理。2021年1至3月卫片图斑应于5月15日前,4至12月份卫片图斑应于次月15日前,年度卫片执法补充图斑应于2022年3月10日前完成市、县级审核(包括图斑判定上报和违法行为关联工作)。对于判定为违法用地、用矿的,要及时更新查处整改情况,2021年12月31日前已经消除违法状态的,在上报年度卫片执法成果时不再纳入违法统计。

  矿产卫片由省自然资源厅委托技术服务单位对全部图斑进行外业核实工作。各县(市、区)要积极配合,并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现场核实情况登记表上盖章确认并留存。

  (二)提交成果报告。

  各县(市、区)要在上报年度卫片执法补充图斑数据的同时,全面复核当年度各月份的卫片数据,及时更新违法行为查处整改最新进展情况,汇总形成202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工作报告,并以县(市、区)人民政府名义于2022年3月20日前报送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报告和表格的盖章扫描件和电子版发至邮箱mzszrzyjzfk@meizhou.gov.cn)。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本辖区卫片执法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任务与时限,特别要做好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前后的工作衔接,落实卫片执法工作专项经费,确保组织、人员、措施、经费、装备保障到位;要建立成果审核和责任追究机制,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加强内业技术审核和外业核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牵头做好本地区卫片执法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严起来”的工作要求,严格履行法定职责,牢固树立严格公正执法理念,正确处理好政治与业务、权力与责任、当前与长远、前任与后任、局部与全局等关系,全力按期保质完成2021年卫片执法各项工作任务。

  (二)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各县(市、区)要认真学习领会自然资源部2021年卫片执法工作的相关政策变化,严格把握政策界限,认真完成核实整改工作。各县(市、区)应着重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政策变化:

  一是实行“月清、季核、年度评估”工作机制。图斑核实情况不再定期上报,改为本月完成上月部下发图斑的核查、填报,提升各县(市、区)对违法用地用矿行为发现、上报速度。

  二是调整问责标准计算方法。调整后的扣减范围仅包括:已补办完善用地手续(只扣分子不扣分母)、已拆除复耕到位(分子分母同时扣除)、国家和省级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违法用地(分子分母同时扣除),不再执行以往符合“一户一宅”条件的农村宅基地、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因防控和防治重大疫情需要建设医疗卫生设施违法用地等可予以扣除的政策。

  三是加强对市县实际耕地保有量的考核力度。根据2020年、2021年土地卫片执法成果,对年度内违法占用耕地且未能消除违法状态的,等量扣除该地区用于耕地占补平衡的可补充耕地数量;对年度内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且未能消除违法状态的,限期拆除复耕,确实不能恢复原种植条件的,限期补划。

  四是强化部级监督力度。部对省级审核上报的成果进行抽查、复核,要求准确性不低于90%和不存在虚假整改问题,省自然资源厅将进一步强化省级审核,建立图斑审核及上报责任追究机制。各县(市、区)要加强对一线人员业务培训,熟练掌握各项相关政策,规范核查上报工作,坚决杜绝出现图斑定性不准、填报不实等问题,确保卫片执法结果真实、准确。

  (三)依法履职,严格查处。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严格依法履职尽责,把查处整改落实作为衡量卫片执法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组织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民政、城乡综合执法、林业、交通、公路、水务等有关县直职能部门依照职责做好查处整改工作,重点查处涉及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地、稀土等特殊矿种以及破坏生态环境、严重损害群众权益的违法行为;要既查事也查人、既查违法事实也查决策过程,发挥“查处一案、震慑一方”的作用;要建立违法用地查处整改落实情况台帐,逐宗明确整改责任部门、责任领导、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等,实行挂账销号,整改一个,销号一个。

  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末对各县(市、区)上报的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将涉及交通、能源、水利、农村村民建房、设施农业等违法用地清单,移交给相关市级主管部门。

  市级相关主管部门要不断强化落实监督责任,履职尽责,指导监督县级相关职能部门、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业主单位积极推动违法用地整改;要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的快捷、高效协作配合机制,切实解决违法案件移送难、执行难问题,形成保护自然资源合力;要按程序将违法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按规定将行政处罚结果录入信用广东平台,探索将重大违法主体列入“黑名单”,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

  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属地政府的统一部署,主动担当作为,牵头做好卫片执法工作。对于卫片执法图班核查中发现确属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履职尽责,积极推动整改,属于职责范围内符合立案条件的,要按照职责及时立案查处;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予以立案查处的,要指导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做好立案查处工作,尽快处理办结,争取实现违法案件立案率和结案率“双提升”。对卫片执法中发现的涉及其他部门执法职责范围的违法图斑,如农村村民违法占地建住宅、破坏生态环境、毁林、违规建设坟墓、城市违法建设等行为,要在依法履职的基础上及时移交有处罚权的管理部门或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并做好移交记录。涉嫌犯罪的,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各有关责任部门要依法履职尽责,及时向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反馈查处整改落实情况,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时将查处整改落实情况更新录入广东省自然资源在线巡查系统,实现违法用地逐宗销号下账。

  (四)开展约谈,严肃问责。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全市卫片执法图斑初核上报情况,选取重点地区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提请市政府对初核违法严重的县、镇人民政府开展警示约谈,并视情向社会公开通报,督促整改落实。对经整改后仍达到相关问责条件的地区,将向有干部管辖权限的纪委监委移送,并在整改工作完成前暂停该地区的建设用地审批。对经警示约谈提醒后仍不推动落实整改或在上级抽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瞒案不报、压案不查和瞒报漏报等问题严重的县、镇人民政府,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启动问责程序,并由自然资源部门做好案件移送工作。各县(市、区)也要严肃约谈问责,对违法用地总量靠前和存在其他严重问题的镇(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警示约谈;符合问责条件的,依法依规启动问责,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五)严格“增违挂钩”。各县(市、区)要将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作为衡量本地区土地卫片执法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采取多种措施确保消除违法占用耕地状态。省自然资源厅根据2020年、2021年的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成果,对年度内违法占用耕地且未能消除违法状态的,等量扣除该地区用于耕地占补平衡的可补充耕地数量;对于年度内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且未能消除违法状态的,限期拆除复耕,确实不能恢复原种植条件的,限期补划。

  对于2020年度、2021年度内违法占用非耕地且未能消除违法状态的,按未整改违法用地面积的15%冻结同等数量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省自然资源厅将分别于2021年6月底、9月底和2022年的3月底、6月底、9月底前,分批组织对各地2020年度、2021年度土地卫片整改到位情况进行验收,并按规定解冻用地计划指标,到期仍未解冻的用地计划指标直接扣减并收回由省统筹使用。整改情况存在弄虚作假的,直接扣减已冻结的用地计划指标并予以通报。

  四、其他事项

  (一)卫片执法图斑核查及数据上报工作通过广东省自然资源在线巡查系统进行。涉及军用土地图斑,要填写《军用土地登记表》(一式两份),以机要件形式单独上报。

  (二)各地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市自然资源局执法监督科陈伟军、邓仕婕,联系电话:219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