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西阳塑料厂地块“三旧”改造(工改工)项目实施方案》已完成征询意见、联合审查等程序,并获梅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梅市府函〔2021〕377号),自批准之日起(2021年12月13日)起生效。
根据《梅州市“三旧”改造实施办法》(梅市府〔2020〕10号)第五十三条“经批准的项目实施方案,应当按规定发布公告。”的规定,现由我局公布。有关方案可查询我局网站(https://www.meizhou.gov.cn/zwgk/zfjg/szrzyj/)。
特此通告。
附件:梅市府函〔2021〕377号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原西阳塑料厂地块“三旧”改造(工改工)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pdf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