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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2-01-17 17:43:3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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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省自然资源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中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梅州市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省自然资源厅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等精神,扎实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定了《梅州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梅市自然资〔2021〕39号),提出了加强自然资源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具体要求,明确了工作目标和任务,有效促进了自然资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落实。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推动落实情况

  (一)学习宣传贯彻情况。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今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了一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依法行政工作内容的学习。对中央依法治国的系列决策部署,及时传达学习并部署贯彻落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到党员干部平时教育学习内容,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对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的学习,加强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与宣传,并结合职能推动落实。

  (二)推动贯彻落实情况。

  我局党组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与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历次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研究部署自然资源依法行政工作,履行党组推进法治建设的领导职责,始终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中突出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把党组领导贯彻在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严格遵守法定权限,依法履行法定程序,确保了我局年度8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推动行政事项规范化、标准化,我局按照省厅统一部署要求,持续开展了“三大阳光”工程。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了“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依法解决了一批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不动产登记、涉土纠纷、规划建设等方面的历史遗留问题。开展违建别墅专项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等行动,确保了依法行政各项制度在我局各项行政权力事项中得到有效落实。

  二、落实纲要及市委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安排情况

  在中央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后,我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会议进行了传达学习,组织理论中心组进行了专题学习,提出了全局上下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法治实践,紧密结合“十四五”规划和工作实际,提前布局、主动作为,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实施纲要要求,出台符合我局工作实际的贯彻落实方案,扎实推进《纲要》落实到全市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中。

  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的《梅州市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梅法治委〔2021〕4号)和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自然资源法治建设 2021 年工作要点》(粤自然资函〔2021〕314 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梅州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梅市自然资〔2021〕39 号),确定了我局年度依法行政工作5个方面17项具体内容,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依法行政工作,确保年度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三、学习宣传新施行、修订的法律法规情况

  制订印发了《梅州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梅市自然资〔2021〕16号),推进年度普法各项工作的落实,将新法宣传学习作为年度普法的重要内容。结合日常工作,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宣传学习和贯彻,年度各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能够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实施。加强对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的学习宣传,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了市司法局组织的《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邀请市司法局业务科长到我局就如何应用新《行政处罚法》做好行政案卷评查工作进行专题授课,组织干部职工通过学法平台对新《行政处罚法》进行专题学习。

  开展与系统业务相关的新修订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办公楼电子显示屏、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重点宣传民法典、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作“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微视频动漫,成功选送到学习强国平台,产生了较好的学习反响;利用剑英公园“法纪长廊”专栏,制作了以《民法典》中的自然资源管理为主题的专题展板,重点向群众做好与自然资源管理有关的《民法典》宣传;将《民法典》纳入领导干部学法必修课,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取得了较好成效。订购了一批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做到机关和局属单位人手一册。利用视频系统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参加自然资源部开展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系列视频培训和省厅组织的自然资源大讲堂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单位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及广大群众依法办事意识。自上述新法、新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局作出的行政决策均能严格遵守修订后的法律、条例要求,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条例规定的情况。

  四、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依法履行部门职责。

  1、大力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效能。从“优流程、简环节、压时限”入手,打造了“前台统一受理、后台限时办结、数据信息共享”的不动产登记服务模式,深入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全面实现不动产登记业务网上预审、网上申办、网上预约、进度查询。从12月1日开始,采用“全程网办”方式,实现多项不动产登记业务省内通办。推行“交房即交证”服务模式常态化运作,着力解决一些地产在交楼一两年后都还存在“办证难”的现象。2021年4月制订印发《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推行不动产登记业务容缺受理的通知》,推行不动产登记业务容缺受理,7月21日,梅州城区“高迪·

  荣华府”项目作为首个以“容缺受理”方式办理了商品房首次登记。

  2、着力推进工程建设审批改革。完成了“多规合一”规划编制和平台建设;推行了工程建设项目“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制定印发了优化工程建设许可手续的“推行告知承诺制”、“实施并联审批”、“简化优化审批”等方面的配套文件。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开展了“交地即开工”试点,大大压缩了工程建设项目时间成本。2021年我局共受理行政许可事项398件;至2021年12月底,全市共办理行政确认事项近24.6万余件。

  3、全力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放管服”改革。全力做好省政府委托市政府实施的2项审批事项和省厅委托我局实施的11项审批事项的承接办理工作。核发了大埔至丰顺段高速公路、天然气管网“县县通工程”等重点项目的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20宗面积约1.47万亩,承接省权限批准新增建设用地31个批次3917亩。贯彻落实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改革要求,将原由县级以上自然资源部门行使的第一批85项行政处罚事项下放由各镇街实施,至目前,全市各镇街已立案涉自然资源案件16宗。

  4、努力实现自然资源服务保障创新发展。推动拆旧复垦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目前全市已累计出售指标3875.58亩,获成交价款22.9亿元;今年5月,广东南岭山区韩江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入选全国首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成功获得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20亿元。促成蕉岭县新铺镇入选全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作为全省两个试点市之一,开展了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平衡表编制省试点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工作。

  1、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对我局251项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编制了权责清单,并通过局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公示。按“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主动公开各类信息,本年度共通过局网站公开信息1256条。

  2、加快构建政务诚信监督体系,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全年通过12345热线、行政效能投诉平台等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举报共1113件;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35件,均已及时办结;全面运用土地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确保自然资源交易活动依法依规、公开透明。

  3、做好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文件要求,严格限制被惩戒当事人取得政府供应土地,公告取消被惩戒当事人参与出让土地竞买资格,在发布的公开招拍挂土地出让公告中载明失信惩戒对象不得参与竞买,并加强资格审查。至目前,无被惩戒对象参与土地招拍挂的情况。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各项制度。印发并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本年度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共8宗,已完成6宗;听证事项5宗,已全部完成。正在组织对1宗重大决策开展决策后评估工作。

  2、加强内部合法性审查。2021年共作出内部法制审查81件,其中规范性文件2件,分别为《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梅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前置审批用地及前期投入补偿有关问题的意见》(梅市自然资〔2021〕19号,MBGS-2021-005)、《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然资源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保障产业用地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梅市府办〔2021〕26号,MBGS-2021-014)。

  3、落实自然资源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广东粤梅律师事务所律师曾浩然为我局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常年法律顾问的作用,参与重大行政事项的研究和审查,代理行政诉讼。2021参与重大事项研究5次,代理行政诉讼12件,代理生态环境损害民事赔偿案1件。

  4、实施三大“阳光工程”。继续推进实施“阳光审批”、“阳光执法”、“阳光资金”等“三大阳光工程,制定并实施了2021年度34项工作任务清单,涉及年度资金管理19.4亿元多元,审批涉及用地面积1.46万亩。

  (四)推进行政执法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1、落实行政执法双公示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制定并推进实施了年度“双随机、一公开”“一单两库”和抽查工作计划,采用现场检查与书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抽查了测绘质量检查、基本农田保护检查等9项行政检查事项,建立检查对象库数46个,梳理检查对象数210个,至12月底,部门组织完成抽查对象数共计51个。按照上级通知要求,对我局“双公示”信息数据归集工作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开展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数据补报工作。严格落实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2、认真做好2021年度依法行政考评工作。按市司法局关于做好行政案卷考评的要求,已转发通知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行政行为案卷开展评查自查,目前共评查年度行政许可案卷378件,行政处罚案卷1件。

  (五)切实依法化解矛盾解决问题。

  1、依法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真承办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2021年协助人民法院办理不动产查封、解封登记1807件。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26件;配合做好“两法衔接”平台建设工作,自觉接受司法监督。

  2、切实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加强市局和各县(市)自然资源部门作出行政行为时的救济渠道指引规范。至12月底,因本局行为引发行政复议案件13件,复议决定驳回4件,撤销9件。因本局行政行为引发的行政诉讼17件,其中驳回5件,撤销2件,办理变更登记1件,其余9件仍在审理中。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败诉行政案件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年度报告制度,机关行政首长出庭应诉2件,文件印发实施后,我局没有败诉行政案件。

  3、扎实推进自然资源信访案件化解工作。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规定和信访法治化的要求,严格把好诉访分离和分类处理“两道关口”。坚持法定途径优先原则,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有效引导群众通过法定途径维护合法权益。积极推进依法治市信访维稳工作,用法治精神、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信访的突出问题。至12月底,全市共接收群众来信、来访、网上信访、12345举报线索共1113件,信访总量和去年同期相比基本持平,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90余批次。贯彻落实我市《关于处理梅州市不动产登记有关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在不动产登记领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基本解决了“客天下K区、L区登记难”等历史遗留问题,有效化解不动产登记中有关历史遗留堵点、难点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五、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

  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与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历次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梁维同志任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自然资源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定期研究部署自然资源依法行政工作,在市依法治市委员会召开第三、四、五次会议后,局党组均第一时间进行传达学习并研究贯彻落实,对出台的局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法治政府建设督查情况报告等重要文件材料,均由局党组进行研究决定后再印发或报送。局党组坚持把学法用法、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工作述职的重要内容,在上年度的领导干部个人考核中,局领导均按规定对履行法治建设情况进行了报告。

  六、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局将坚持学习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按照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要求,认真编制实施我局《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贯彻落实市依法治市工作要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地,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切实加强依法行政。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强化依法决策、科学决策,不断提升我局规划编制审批、用地审批、“三旧”改造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坚持高水平保护与高效率利用并重,切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行政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要求,确保全市自然资源管理秩序规范。确保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在我局全面落地生根、开花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