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1]100号)有关规定,广东南岭山区韩江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地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了《2022年广东南岭山区韩江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中央资金计划安排表》(详见附表)。
现将上述2022年中央财政资金分配计划予以公示.
附表:《2022年广东南岭山区韩江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中央资金计划安排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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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南岭山区韩江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