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梅市府办函[2022]155号)精神,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现将清理意见进行公示。
一、 清理意见
《关于加强特定旅游线路沿线村庄规划工作的通知》(梅市府办函〔2011〕14号)拟失效,正式文本见附件。
二、 公示期限:7个工作日
自2022年11月24日至2022年12月2 日
三、 意见反馈
如有意见,请反馈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科,联系人:蒋工,联系电话:2191851,电子邮箱反馈意见:mzkjghk@meizhou.gov.cn。
附件:关于加强特定旅游线路沿线村庄规划工作的通知(梅市府办函[2011]14号).doc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