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1年12月30日依法核发了梅州市梅县区东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梅州市梅县区城东镇石下村关爷坳四季城二期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分别为:建字第MX2021-113号、建字第MX2021-114号、建字第MX2021-115号,共3张证)。证载项目名称为:四季城花园二期(15#、16#、17#、18#住宅楼)。我局多次电话、函件催办,该公司对上述项目仍未缴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且逾期未申办延期手续。按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一条: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年后尚未开工的,应当向原许可机关办理延期手续,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未办理延期手续或者办理延期手续逾期仍未开工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特此公告。
梅州市自然资局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