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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3-02-20 11:56:21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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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自然资源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省、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自然资源法治政府建设,制定了《梅州市自然资源法治建设2022年工作要点》(梅市自然资〔2022〕17号),依法全面履行政府部门职能,推行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效促进了自然资源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

  党的二十大会议后,局党组及时制订印发《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梅市自然资党字【2022】105号),采取座谈学习、支部“三会一课”及主题党日活动、专题研讨班、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播放以及举办“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汇报会等方式,兴起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潮。通过原原本本学习研读党的二十大报告,认真领悟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认真领悟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重大意义和决策部署,深入理解党的二十大关于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与习近平法治思想同根同源、一脉相承的内在联系。一是始终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成立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经常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碰到的问题和困难,严格执行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带动广大干部职工学法,提升自然资源系统干部职工法治素养。二是不断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有力促进老区苏区振兴发展和共同富裕。三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确保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高自然资源行政决策执行力和公信力。四是全面推进自然资源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构建风清气正的氛围,促进公平正义。五是增强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五是落实行政检查、执法案卷评查、“双公示”“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自觉接受上级部门和监督机关检查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二、落实纲要及市委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安排情况

  我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及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印发后,局党组及时传达学习,并把“一规划两纲要”精神和要求与部门职能、工作计划紧密结合,一体推进,制定了《梅州自然资源法治建设2022年工作要点》(梅市自然资【2022】17号),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推进“一规划两纲要”贯彻实施特别是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确保纲要及市委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有效落实。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

  一是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制,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郭惠华同志任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自然资源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局党组坚持定期研究部署自然资源依法行政工作,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对局制定的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法治政府建设督查情况报告等重要文件材料,均由经局党组研究审议决定。四是局党组班子成员坚持带头遵守和执行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推动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五是注重完善法律顾问制度,重大行政决策过程把听取法律顾问意见作为必不可少环节和决策的重要依据。六是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做到行政机关答辩率、出庭应诉率100%,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75%以上。七是坚持把学法用法、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法的重要内容,认真履行法治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制度。

  四、学习宣传新施行、修订的法律法规情况

  制定了《梅州市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2022年全市自然资源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等方案措施,认真宣传新修订、施行的法律法规。一是突出2022年8月出台的《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年5月1日正式施行《信访工作条例》等法规宣传。二是在2022年6月至11月期间,组织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开展“助推发展我先行”理论知识竞赛暨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竞赛选拔赛活动,达到了“以赛代训、以赛代学、以赛增干”的预期目标。三是利用“4.23”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日”“12.4”宪法宣传日等特定时间节点,宣传宪法、民法典、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其他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四是开展与系统业务相关的重点法律法规宣传。五是组织局系统干部网上学法。六是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将位于剑英公园湖畔的市城市展览馆创建为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加强法律、法规宣传。

  五、2022 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依法履行政府部门职责

  1.积极推进政府权责清单标准化建设。对我市自然资源系统实施的中央层面设定的勘查矿产资源等19项行政许可事项,列明清单,按要求报市政府审核并公示,明确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坚守清单之外一律不得实施行政许可原则底线,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对2022年确定的《梅州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事项“双随机、一公开”事项等制订清单并在局域网及商事主体平台、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公示。

  2.深入推动“放管服”改革。2022年,认真落实《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承接省级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审核)行政职权调整事项的工作方案》《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内部监管工作规定》,确保省下放的建设用地审批行政职权事项“接得住、管得好”;认真落实《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工作方案》,将过去的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合并办理,统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配套出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内部审核工作规定》,对审批事项的办结时间由原来的“承诺”改为“即办”;对省、市重点项目用地开辟绿色通道,成立梅州市重大项目并联审批专班,实行容缺受理机制;向省推荐我市蕉岭县为我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单位。

  3.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编制《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清单(第一版)》,梳理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清单40条,并送到规上企业手中,逐一明确政策咨询人员,便于企业快速了解自然资源惠企政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印发《关于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 严格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开展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公平竞争工作,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权利;全面实现不动产登记业务网上预审、网上申办、网上预约、进度查询,“全程网办”,实现多项不动产登记业务省内通办,全面推行梅江区、梅县区范围内二手房过户“跨区通办”;加强与房地产企业沟通协调,推行不动产登记“交房即交证”服务模式;实行“拿地即开工”制度。在供地前,对拟出让的工业用地先行办理宗地规划设计方案等动工建设前置手续,减缩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率,让企业取得用地时“拿地即开工”;把握政策机遇,使我市12个重点项目纳入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基金)项目顺利取得用地批复;认真落实市重大项目并联审批专班工作制度,简化流程,容缺受理,并联审批。对不动产权登记等59个政务服务事项,推行“无证明城市”工程建设。

  (二)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1.严格规范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2022年,制定了《梅州市促进存量工业用地高效率利用的实施办法》《梅州市国有建设用地开工、竣工逾期处置办法》《梅州市闲置土地处置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认真开展自然资源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对涉自然资源领域的50件历史规范性文件,初步提出保留清理意见18件,拟修改5件,拟废止、失效11件,因机构改革职能调整转由相关主管部门清理3件,过去已废止但未履行清理程序13件。

  2.做好政府规章《梅州市闲置土地处置规定》草案送审稿的起草工作。《梅州市闲置土地处置规定》列入2022年度梅州市政府规章制定项目计划,目前已完成部门规章草案起草工作,并报市政府。同时,开展《梅州市中心城区滨水临山地区规划管理规定(草案)》起草的前期工作,争取列入2023年地方立法或政府规章项目计划。

  3.严格按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评要求落实后评估制度。2022年开展了对《梅州市“三旧”改造实施办法》等决策后评估工作。

  4.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化制度。制定《梅州市自然资源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等,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规定,严格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三 )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1)做好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工作。及时将本局依法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结果在政府政务网和省执法信息平台公示;对行政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全过程在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录入,在商事主体平台及执法信息平台公示抽查检查结果;对2021年至2022年市级查办的各类案件,及时在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公示。

  (2)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了《梅州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规定,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做到执法有迹可循。

  (3)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22年开展内部法制审查75件,其中重大行政决策13件、管理性文件25件、征地公告8件、行政处罚3件、规范性文件3件、合同23件。

  2.严格依法规范实施行政处罚。

  (1)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一是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处罚,做到执法人员持合法有效执法证件承办案件查处工作,案件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准确,处罚适当。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均先由法律顾问审核,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建议,确保严格依法规范。三认真执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的财经纪律。                                                         

  (2)创新执法新模式,落实审慎包容监管。

  一是落实自然资源减免责清单制度。认真落实对违法行为包容审慎监管原则,对违法行为轻微,积极配合查处工作,及时进行整改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32种自然资源行为,免予处罚,采取教育、及时复查整改、加强行政检查的方式处理;对积极配合查处工作,主动停止违法行为,主动采取实施消除或减轻危害后果的11种情形予以从轻处罚,并对其加强教育、及时复查、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的方式处理。 二是所有行政处罚案件,都由局法律顾问先行审核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审核意见,在此基础上进行部门法制审查,未经法制审查的案件,不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确保行政处罚严格依法依规。

  (四)完善自然资源突发事件应对制度,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

  制定了《梅州自然资源局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响应方案(试行)》(梅市自然资【2022】43号)、《梅州市应对强降雨引发地质灾害防御工作指引(试行)》(梅市自然资 【2022】44号)、《梅州市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2022年综合治理实施计划》(梅市地灾防治办〔2022〕1号),制作《地质灾害科普动画片》,发放防灾减灾宣传资料8000余份,并组织了全市群测群防人员开展地质灾害前兆识别和逃生避险知识等培训,受训人员共1789人。目前,45处大型及以上隐患点、781处中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已经基本完成综合治理工作。实施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以来共下达省级以上专项资金25077.16万元,支付率达85.51%。

  此外,我局还组织开展了防火应急演练,有效增强了干部职工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健全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1.重视行政预防调处化解工作。我局制定《2022年梅州市涉土领域涉稳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土地确权登记、土地权属争议等方面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一是落实好信访工作中的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二是制定相关的特殊防护期自然资源信访保障工作方案,在特殊防护期全方位排查、掌握信访动向,制定措施,切实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市未发生涉及自然资源大规模群体性信访事件。

  3.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制度。2022年市本级行政诉讼案件13宗,我局行政机关出庭答辩、出庭应诉率均达到 100%,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到 75%,无败诉行政案件。认真落实人民法院生效裁决,有效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六)强化行政监督,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1.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权力规范运行。一是制定了《梅州市自然资源局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对广东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通过对照检查,着重在6大方面12个具体问题事项制订整改措施,明确目标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和整改时限。二是组织做好历年自然资源督察挂账问题和2021年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制定了《梅州市2021年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方案》,狠抓整改工作落实。三是积极配合做好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局的巡察工作。四是认真落实市纪委监委建议意见,对纪委监委指出的在自然资源管理域方面存在问题,分别制订整改方案,做到党组亲自部署,落实责任,依法依规,确保整改到位。五是开展耕地指标转让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

  2.加强督导,推进重点工作落实。积极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对2021-2023年的新一轮垦造水田、广东南岭山区韩江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实施、存量土地盘活利用、地质灾害治理、土地执法等重点工作,纳入市政府重点工作督导清单,分别制订督导方案,加强调研督导,实行日报、周报和定期书面通报制,有力推动国家、省和市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

  3.落实行政案卷评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一是制订2022年《梅州市自然资源局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印发《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行政检查工作的通知》,明确行政检查、随机抽查事项。二是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将相关科室共8个业务事项列入随机抽查及检查事项,按比例确定数量做出随机抽查检查计划,并入库建立检查对象202个,入库执法检查人员29人,共计抽查检查对象55个,相关检查抽查工作均按要求开展。

  4.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2022年,我局按省自然资源厅、省司法厅及市司法局相关要求,组织开展了我市《自然资源违法执法和乱罚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有力促进执法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5.全面落实政务公开,积极构建信用体系建设。2022年,在“梅州自然资源”公众号发布稿件228件,在梅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542条,其中通知公告92条,工作动态58条,政策法规34条,预决算信息38条,公示信息220条,其他100条。认真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求,严格限制被惩戒当事人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至目前,无被惩戒对象参与土地招拍挂的情况。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全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指导监督不够到位;二是法治政府建设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自然资源队伍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有待提高。

  六、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决策部署,以实施《梅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为主线,聚焦自然资源高水平保护与高效率利用并重,加强法制宣传,强化重大行政事项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公信力和执行力,为全市自然资源管理秩序规范提供法制保障。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