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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梅州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通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3-04-25 15:19:4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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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按照《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梅州市自然资源局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梅州周溪河自然资源、梅州清凉山地方级自然保护区、梅州梅江明阳寨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梅州梅江人子石地方级自然保护区、梅州天鹅山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开展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预划分5个登记单元,即:梅州周溪河自然资源、梅州清凉山地方级自然保护区、梅州梅江明阳寨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梅州梅江人子石地方级自然保护区、梅州天鹅山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

  本次登记单元的范围涉及梅江区、梅县区、丰顺县、大埔县,结合保护审批部门的管理或保护审批范围界限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范围涉及梅江区、梅县区、丰顺县、大埔县。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