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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通知公告 中共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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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本网   时间:2023-08-14 08:46:11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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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9月上旬至12月中旬,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3月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工作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高站位扛起责任。局党组深刻认识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重大意义,坚决把巡察整改工作摆在全局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全盘接受、照单全收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以严的要求、严的措施、严的责任不折不扣推动整改落实。第一时间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深化学习巡察反馈会精神,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对号入座开展检视剖析,深刻分析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打牢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基础。局主要领导作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充分发挥“头雁”作用,对整改工作做到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导、狠抓落实;其他班子成员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主动认领任务,切实耕好自己的责任田,扎实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有力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二)高规格谋划推动。局党组迅速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跟踪督办等工作。为进一步抓实抓细巡察整改工作,局党组建立了每周定期研判、专项督导检查、周报、简报、专报、整改联络员等工作制度,时刻紧盯整改进展,及时分析研判、谋划推动整改工作。据统计,集中整改期间,我局先后召开了党组会10场、班子碰头会4场、专题研判推进会65场(其中市县联动整改专题调度会15场)、机关党委会5场、巡察整改办会议10场、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巡察整改动员会1场,紧锣密鼓谋划推动巡察整改;此外,还召开了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1场、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13场,举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3场、巡察整改学习培训会6场,开展巡察整改专项督导18次,紧而密、严而实的将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和工作责任传导到全系统每一位党员、干部职工,推动全局整改工作有序开展。

  (三)高要求压实措施。坚持问题导向、真改实改,及时主动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的请示汇报,认真研究、修改完善巡察整改方案。为确保整改措施能够落地落实,局党组多次召开党组(扩大)会研究讨论巡察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专门安排时间对方案修改进行了4轮集中研判修改,其中组织分管领导召开分管领域专题研判会2轮、巡察整改办专项督导指导2轮,逐条逐项对照梳理问题,审核并细化整改措施。局主要领导亲自参加指导,带头沉入责任单位“啃硬骨头”,对整改“难题”进行研判,指导制定可操作、能落地的整改措施。经过反复修改完善,局党组制定了巡察整改“2+5+8”方案,逐条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整改期限,全面压实整改责任,力求真整改、实整改、快整改、全整改。

  (四)高标准从源治理。注重标本兼治,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不断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提升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和依法行政能力。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我局共制定、修订了29项规章制度、3个工作计划、12个方案、3个科室(部门)制度、2个政策清单,努力从源头上抓整改、堵漏洞、促提升,遏制巡察反馈问题再次发生。坚持举一反三,全面梳理完善全局各领域各方面制度文件,编制全局制度汇编,目前已形成并印发了《机关工作制度》《局属单位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对外办事公开指南》等4册制度汇编,共制订制度109项,收录文件81个,力求通过不断健全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领导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推动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对账销号,以最严格的措施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第一方面问题:学习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到位,履行职能责任有差距。

  (一)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

  1.对“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从2021年开始,除专题(如人事专题)党组会以外,党组会均已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二是制定了《局党组会议制度》,从制度上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2.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已制定了《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2023年以来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4次,均开展了学习讨论。中心组成员均撰写了心得体会文章。中心组分两批组织到广州从化,浙江丽水、衢州等地调研生态修复、村庄规划、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起草了《关于赴浙江、广州学习考察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调研报告》《关于学习考察广州市行政审批工作的调研报告》《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村庄调查数据分析报告》等。

  二是严格按照市委宣传部要求,每半年一次向市委宣传部报告中心组学习情况。

  (二)贯彻土地保护政策有差距

  3.对“用地审批不规范,土地供应违规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基本完成,待司法解封后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制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土地利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各县级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对供地方案、土地出让公告审核工作,明确提出审核要求,强调须严肃对待、严格执行“净地”出让规定,严格禁止违规设置竞买条件。建立了通报制度,每季度对各地发布出让公告情况进行通报督导。

  二是针对巡察指出的2021年1月兴宁市擅自改变土地用途问题,专门印发通报要求全市引以为戒,并责成兴宁市自然资源局整改完善。兴宁市自然资源局已通过落实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将原土规风景旅游规模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并按程序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三是已于2023年5月印发《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审批,坚决防止超越权限审批临时用地问题再次发生。

  四是经现场重新勘察和会议研究,对广东银隆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闲置土地问题进行重新认定,该地块为非政府原因导致闲置土地,由于地块属司法查封地块,待解封后再进行处置。

  4.对“土地利用率不高,批而不供和闲置土地问题较多”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积极牵头推进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推动市委、市政府高规格召开全市土地工作会议,部署开展存量土地处置专项行动,举全市之力加快存量土地处置工作并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和成效。我市2009至2018年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率已从2022年10月的14.89%,提高到2022年底的 37.36%,全省排名从19位上升到第8位,处置率超过了省下达的须达25%以上的要求。今年来,我局已下达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任务,组织和指导各县(市、区)、高新区全面摸清批而未供土地底数、分类施策、精准处置。同时,加强业务指导和督导检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各地推进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深入实施。

  二是根据《梅州市低效工业用地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梅市明电〔2022〕114 号),低效产业用地整治工作由市工信局负责。我局积极配合做好低效工业用地整治工作,已组织编制并出台《梅州市促进存量工业用地高效率利用实施办法》《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清单》《梅州市开展低效工业用地整治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指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积极促进梅州市10个省级工业园工业用地高效利用。

  三是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已制订《梅州市闲置土地处置暂行办法》《梅州市闲置土地处置规定》,规定了闲置土地的调查认定、处置利用,在调查时间上、认定程序上、处置方式上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杜绝调查核实不够及时、认定不够严谨、处置不够严肃等现象。2022年度,全市处置了历史闲置土地的63.57%,处置率全省排名第3。

  四是加大存量土地处置力度。2022年全市共处置存量土地近3万亩。通过“挣”“争”“腾”“奖”等形式,挣得用地指标1.3万亩,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面积、处置率、挣取用地指标数量均创近年来新高。

  5.对“用地复垦工作不到位、质量不高”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2023年4月4日召开了巡察反馈耕地保护与生态修复方面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制定印发了整改工作方案;开展了临时用地审批督查工作,局领导带队分组前往各县(市、区)进行临时用地复垦督导;5月5日召开了临时用地复垦、拆旧复垦、历史遗留矿山治理等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视频调度会。目前,巡察指出47宗临时用地到期未复垦问题,已完成复垦21宗,办理用地延期4宗,已取得用地批文、部分取得用地批文(且未取得批文部分已复垦或已立案)5宗,属违法用地问题已立案15宗,未纳入临时用地管理且违法问题已立案2宗。

  二是召开了整改工作推进会,制定印发了整改工作方案;2023年4月20、21日分别组织对梅江区、梅县区开展拆旧复垦抽查;5月9日对梅县区、梅江区拆旧复垦出具核查意见。严格落实每年度拆旧复垦项目面积、项目数两个10%市级抽查要求,2022年对33个项目(面积1162.72亩)开展抽查,对提交省级退回的项目,整改后全部实施市级复核。至目前,巡察指出的89个项目均已进行整改,经市级复核后,已有25宗上报通过省交易平台完成交易。2022年11月以来,全市未出现新增项目被省厅退回情况,其中已新增交易面积4个批次1206亩,全市获得收益6亿多元。

  6.对“垦造水田推进迟缓”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2023年4月1日召开了垦造水田工作警示约谈会,4月4日召开了巡察反馈耕地保护与生态修复方面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并制定印发了整改工作方案,4月11日召开垦造水田工作推进会,4月18日市政府召开垦造水田调度会。此外,还发出工作提醒函要求五华县人民政府加快垦造水田工作,于4月13日向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汇报垦造成水田工作情况。

  二是2021-2023年市级垦造水田任务9000亩,截至2023年5月26日,已立项90个13605亩、占市级任务总数151%,EPC招标面积10660亩、占118%;完工面积5810亩,完成率64.55%。2022年10月份以来新增完工面积2386亩,我市垦造水田工作进度全面加快。

  (三)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

  7.对“用地监管不力,违规违法问题多发”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制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土地利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全市自然资源部门土地利用管理工作人员在录入、审核出让公告、供地方案信息时须遵守的规定、应注意的事项逐一明确。

  二是建立了通报制度,每季度对各地土地动态巡查、预警信息处置等工作进行通报督导。

  三是全市已处置土地动态监测监管系统中2021年以来产生的容积率、出让金支付期限、约定开动工期限、出让合同规模预警信息26宗,截至2023年5月30日处置率上升至81.25%。按照《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023年一季度全省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及开发利用监测监管情况的通报》(〔2023〕20号),梅州市处置率61.29%,全省排名第7。

  四是加强动态巡查,根据土地动态市场监测监管系统显示,截至2023年5月30日,全市土地动态巡查率已上升至99.15%。

  五是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于2022年9月7日印发了《梅州市国有建设用地开工竣工逾期处置办法的通知》(梅市府办〔2022〕19号),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后监管提供了政策保障。

  六是我局了印发《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对临时用地日常审核、定期抽查、公开通报、批后监督管理进行了规范。

  七是大埔县自然资源局向大埔建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出《关于撤销<关于梅州湖寮镇碧桂园一期项目临时用地延期的批复>的通知》。

  八是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临时用地审批督查工作的通知》,对各县(市、区)已到期临时用地的土地复垦情况、未到期临时用地的规范使用情况等进行了检查,加强了监督指导。

  8.对“整治查处不力,违法用地存量大、新增多”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已报市政府印发了《梅州市存量违法用地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发出了《关于做好对市委巡察指出违法用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督促并压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整改主体责任。目前已完成2019年至2020年存量违法用地整治6400.51亩,已消除2021年1月至2022年10月违法用地违法状态12807.45亩。

  二是2013年至2018年存量违法用地已按照《梅州市存量违法用地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狠抓整治。

  三是组织各相关县局召开历年土地督察问题整改推进会,压实整改责任,派人驻点督导重点地区整改工作。36宗中已整改到位12宗,剩余24宗未整改到位的挂账问题中,20宗违法用地已依法依规进行立案查处,剩余4宗正在按程序推进。

  四是2023年3月23日召开专题整改工作会,要求加强工程放验线管理。4月6日邀请有关企业负责人参加专题座谈会,就未经验线即动工建设的问题进行协商讨论,该公司已承诺会完善用地手续并补缴土地款项等相关规费。5月24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工程放、验线工作的通知》。同时,针对建设工程验线方面问题,对相关业务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4人次。

  9.对“土地评估行业监管缺失,评估市场较混乱”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已与市委编办沟通联系,并于2023年5月29日召开党组会明确将本行政区域内土地估价行为监督管理职能划归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科承担。

  二是于2022年1月21日印发了《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备选库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了市本级土地一级市场评估入库中介机构管理制度。

  三是2023年3月24日,由局分管领导对权益与开发利用科临时负责人就落实评估机构监管职能事宜进行了谈话提醒。

  四是2023年5月下旬,市自然资源局对在梅州市作业土地评估机构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进行了质量抽查,并将结果公告。

  五是在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底开展的2023年土地评估中介机构选取入库工作中,已不再对评估机构工商登记住所提出限制性要求。

  六是在区域评估方面,市自然资源局已提交广州对口帮扶梅州优化营商环境资金需求情况表,已召开会议对区域评估任务进行再布置,各园区均已启动区域评估工作并已完成1-2个主要区域评估项目。

  (四)生态保护和修复差距大

  10.对“矿产资源管控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迅速制定《关于落实矿产资源管理方面问题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和整改措施。点对点印发《关于迅速开展市委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相关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对账销号,逐一整改到位,规范矿产资源管理。

  二是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先后印发了《关于严格执行矿山储量年度报告管理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从严规范我市各地矿业权出让、延续等行为,切实加强对矿山储量的监督管理。

  三是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涉及的矿山逐一进行了核实,其中:依法依规对23家矿山进行了立案查处,对9家矿山追缴了资源出让收益,规范完善了11家矿山的档案资料,5家矿山对历史遗留问题提交了整改情况说明。

  11.对“矿山修复治理不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先后于2023年3月14日、4月4日、5月5日召开了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推进会、巡察反馈耕地保护与生态修复方面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视频调度会,并制定印发了整改工作方案。

  二是2023年3月22日至23日组织对历史遗留矿山治理项目开展专项督导,督促加快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对兴宁市金鑫稀土公司柏塘瓷土矿开展现场督导,督促兴宁加快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要求矿业权人严格按照修复方案实施整改。

  三是2023年5月5日对历史遗留矿山治理进度滞后的兴宁市、梅县、大埔县自然资源局的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3人次。

  四是2022年11月份以来,矿山石场治理复绿和历史遗留矿山治理工作进度明显加快。到2022年底,40公顷矿山石场治理复绿任务已全部完成;至2023年5月27日,2022年200公顷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任务已全部完成工程治理任务,其中通过部、省审核销减图斑148.05公顷,治理不力局面已全面扭转。

  12.对“山水修复项目进度缓慢”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2023年4月4日召开了巡察反馈耕地保护与生态修复方面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并制定印发了整改工作方案。

  二是每周召开山水办主任会议,每月开展现场督导,检查项目进度、精品亮点打造等工作,并发出《工作通报》。安排技术服务单位到县(市、区)驻点办公,协助县级山水办加快推进相关工作。

  三是指导各县(市、区)做好中央资金支持的历史遗留矿山项目开展立项前期工作。

  四是督促各县(市、区)全力加快资金支付,截至2022年底,中央资金支付率从2022年6月的10%提升到81.37%,超额完成了国家和省要求的“至年度前中央资金支付率不低于80%”的任务。至目前,中央资金支付率达63.61%,2022年未开工的16个项目全部开工。

  13.对“地质灾害隐患治理推进缓慢”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及时发出督办函件,以“梅州市实施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方案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先后发出《关于攻坚推进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省级以上专项资金支出进展的提醒函》《关于攻坚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的提醒函》《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作的函》督促相关县级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作。

  二是整体工作完成情况。2022年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任务总数为826处(大型及以上45处、中小型781处),截至2023年4月15日已按照省工作要求完成了各项综合治理工作任务。巡察指出的五华县转水镇新民村新中村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和全市62处中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任务已经全部于2023年4月完成了综合治理任务。

  (五)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有短板

  14.对“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已制定印发《梅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和技术修正实施细则(试行)》。在控规调整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梅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和技术修正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二是督促五华县、丰顺县、大埔县、蕉岭县等4个县加快完成县城中心城区控规的编制报批工作。五华县于2020年1月、丰顺县于2023年4月、大埔县于 2023年5月、蕉岭县于2023年4月完成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截至目前,市县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全部完成并报省政府审批。

  15.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立行立改,2023年3月15日后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体现了绿地率、绿地面积、健身场地配套设施等技术指标。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载内容上,明确标明了“本项目绿地、车位、配套设施按总平面附图实施”。进一步索引许可证件备注附图栏所附已审批规划总平面图明确的绿地率、绿地面积、健身场地配套设施等技术指标。

  二是百汇嘉印二期对应11#、12#、13#楼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均已分别于2022年3月、7月公告作废、注销。该块土地目前按上级“保交楼”的要求,产权已过户至广东嘉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嘉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11#、12#、13#楼开发报建重新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目前未申办),我局将严格按规定对该项目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进行足额收缴。

  三是2023年3月23日召开了整改座谈会,邀请梅江区、梅县区城市执法管理部门、梅县自然资源分局及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人员参加会议,对批后监管的相关工作进行了相应的要求和规定。

  四是2023年3月15日召开了规划建设科业务会,对《梅州市自然资源局规划建设科规划许可证件使用管理规定》进行修改完善,进一步规范、细化规划许可证件的制作、发放、监管等相关内容。

  16.对“建设工程验线流于形式”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已修订了《梅州市自然资源局规划建设科建设工程验线制度》。

  二是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了规划建设科科室业务会,要求加强建设工程验线管理工作,避免放线和验线为同一机构的情况。梅州市测绘与地理信息中心已承诺在市局已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第三方验线技术服务的辖区范围内不再接受建设单位的放线技术服务。

  三是于2023年4月13日组织人员对放线验线同为梅州市测绘与地理信息中心的材料进行规范性核查。经核查,未发现放线、验线成果和规划总平面图相关要素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17.对“地理信息数据建设落后”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向市财政局发出《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请求将基础测绘项目建设资金列入市级财政预算的函》,并分别与市府办综合二科、市财政局资环科进行了联系沟通,积极争取市级财政资金加大对基础测绘项目实施的投入,尤其是市域城市级实景三维建设(含1:500地形图等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采集、更新等工作)。

  二是印发了《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推进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建设工作的通知》《加强全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了2023-2025年全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建设的工作内容和计划。制定了《梅江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建设和全市矿山三维模型数据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2023-2025年梅江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建设和全市三维模型数据建设的工作内容和计划。

  三是印发了《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切实加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建设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加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建设工作。目前,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制定了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建设的工作方案,并积极争取县(市、区)政府加大对基础测绘建设的资金投入。高新园区分局开展梅州高新区规划区内1:500地形数字化测绘服务项目,并于2023年5月12日通过专家组验收,梅州高新区范围新增1:500地形图面积17.81平方公里。大埔局、梅县分局加快推进正在实施的基础地理数据建设项目。

  四是制定出台了《梅州市地理空间数据统筹管理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地理空间数据统筹管理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全市地理空间数据的统筹管理。组织市测绘与地理信息中心完成了梅江区现有1:500地形图整合工作。同时督促市测绘与地理信息中心对梅江区江南新城、芹洋半岛现状变化比较大的区域开展修补测工作,对西阳镇8平方公里区域开展1:500地形图测量工作。

  五是组织市测绘与地理信息中心加快推进全市持证露天矿山三维数据建设工作,目前已完成全市持证露天矿山三维建模工作。

  六是全市1:2000至1:500大比例尺地形图在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的覆盖面积303.5平方公里,总体达到了省政府有关文件中关于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覆盖城镇地区的要求。

  全市已通过验收的1:2000至1:500大比例尺地形图面积1460平方公里,其中在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的面积303.5平方公里,均高于粤东西北地区的平均比例。

  全市已通过验收的1:500地形图面积696.2平方公里,其中在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的面积267平方公里,均高于粤东西北地区的平均比例。

  全市已通过验收的倾斜摄影三维数据107.4平方公里,目前正按上级部署加快推进实景三维建设工作。

  市中心城区(梅江区)已通过验收的1:500地形图面积150平方公里,其中在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的面积63.5平方公里,占比94.6%。

  (六)“放管服”改革不到位

  18.对“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制定《梅州市自然资源局规划建设科规划许可证件使用管理规定》和《梅州市自然资源局规划建设科建设工程验线制度》,进一步规范电子证照的条件和要求,堵塞漏洞,建立健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验检查机制。

  二是按照行政审批“双百”要求,优化政务服务,于2023年3月7日前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学习行政审批先进经验。

  三是已建立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审批系统,系统可以实现跨部门并联审批全流程电子化。

  19.对“不动产登记有缺陷”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发文督促各县(市、区)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项目化解工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巡察整改推动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项目化解工作的通知》,召开落实巡察整改督办会议,到各县现场蹲点督导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项目化解工作11次。按照《广东省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省级评估》的文件要求,2022年我市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项目18个,截至目前已经完成化解14个,化解率达77.8%,达到省考核标准。

  二是按照省厅“房地一体”登记发证2023年底应登记发证数要达到90%的工作要求,我局发文督促各县(市、区)加快工作进度,进一步分解任务目标,要求2023年6月1日前达到应登记发证数70%的工作要求。于2023年3月21日、3月23日召开了推进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暨巡察整改相关工作视频会议,到各县现场蹲点督导房地一体登记发证工作11次。印发《关于拟暂停新增项目用地报批权属审核工作的通知》,对未按要求达到“房地一体”登记发证工作进度的不再进行用地报批权属审核。截至2023年5月25日,全市“房地一体”应登记发证率达到71.02%。

  三是已制订《档案催收整改方案》,分别于2023年4月24日、5月5日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会议,研究借出档案未归还问题的整改工作。印发催收通知,全力督促找回档案。5月5日,分管局领导已对档案借出当事人进行了约谈问责,相关当事人已按规定要求作出了书面情况说明。同时,完善了《梅州市不动产档案馆借阅工作制度》,规范档案借阅行为。

  (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在薄弱环节

  20.对“组织领导有待加强”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制度,对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排查、分析研判以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作出明确规定。

  二是于2023年5月6日召开了意识形态专题党组会议,听取部分科室、单位汇报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情况,分析研判风险隐患,并审议通过了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排查和分析研判制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督导检查和专题调研制度。

  三是明确建立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报告制度,按时向市委专题报送意识形态工作总结并抄送市委宣传部,并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市局年度工作报告;结合今年3月开展意识形态督导检查和专题调研,局属单位向市局报送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

  四是于2023年5月17日、5月29日召开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邀请市委宣传部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负责同志作专题宣讲辅导,局党组中心组成员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市有关文件等内容开展了专题研讨。

  21.对“对下属单位指导督导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于2023年3月下旬在局系统内组织开展了意识形态专项督查和专题调研,由局党组成员、局直属机关党委委员带队组成13个督导调研组,对各党支部、局属各单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督导调研。

  二是督促指导局属各单位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制度,局属单位共制定意识形态工作制度24个。

  三是在局系统内开展了意识形态承诺书签订工作,引导党员干部职工自觉遵守意识形态工作规定,全局在职党员、干部职工共400人签订了承诺书。

  22.对“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有漏洞”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制定梅州市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工作等责任,健全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二是已在政府网站补充完善梅江区分局、梅县分局等下属单位基础信息。

  三是梅县分局已对存在漏洞的自建申办系统进行下线处理,引导系统用户切换使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办理网上申办业务。

  第二方面问题:管党治党责任扛得不牢,重点领域廉政风险较突出。

  (一)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

  23.对“谈心谈话流于形式”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围绕做好日常谈心谈话工作,研究制定了《谈心谈话工作方案》;围绕抓早抓小,修订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谈话提醒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谈心谈话、谈话提醒工作。

  二是印发了《中共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方案》《关于认真开好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前,重点聚焦存在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谈心谈话和提醒活动。局领导班子成员共组织开展谈心谈话70人次;巡察整改期间开展谈话提醒65人次。

  三是印发督查通知,于2023年3月下旬对各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谈心谈话等情况进行了检查,进一步提高谈话质量。

  24.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亟须加强”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于2023年5月6日召开了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党组会议,听取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汇报廉政风险点排查情况,研究审议《梅州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部署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二是全面梳理2019年以来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情况,编写形成案例汇编开展警示教育。认真开展谈话提醒工作,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干部进行谈话提醒65人次。

  三是于2023年3月9日召开了梅州市自然资源系统加强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暨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总结2022年党建党廉工作,部署2023年重点任务,对全体参会同志进行集中廉政谈话提醒和纪律教育辅导,并组织签订了廉政责任书、廉政承诺书。

  四是已制定局党组及其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分管部门清单、分管部门廉政风险防控清单,每季度动态更新廉政风险防控手册。

  五是开展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和素质提升专项行动,对照五大整治内容全面梳理近3年我市存在的各类登记队伍作风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推动整改落实。通过整改,不动产登记“推绕拖”“事难办”等问题得到全面整改,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和素质得到根本性转变。

  25.对“不相容岗位职责未分离,局部分下属单位财务人员岗位职责分工不明,廉政风险较大”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2022年11月,已印发梅州市自然资源局《财务管理制度》(梅市自然资〔2022〕178号),对不相容岗位分离控制进行规范。2023年3月已印发通知文件,要求下属单位对财务人员岗位职责分工不明确等进行整改,现下属单位已回复整改情况,局机关及下属单位财务人员已制定岗位职责分工表,明确各项职责分工。

  二是财务制度中加入内控管理环节,在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学习中强化财务管理风险点防控,通过不断熟悉财务制度,进一步加强单位财务风险管控,已罗列风险清单,动态排查廉政风险点2个,已制定防控措施2条,进一步加强单位财务风险管控。

  三是2023年6月2日,围绕强化财务人员职责、规范等内容,局机关对局及下属单位财务人员已举办财务管理制度培训。

  (二)作风建设不扎实

  26.对“监督检查流于形式”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提高相关科室及工作人员对工作的重视和认识,落实工作责任指定专人负责工作。

  二是于2023年3月9日组织4个科室(单位)6位业务人员到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受培训指导,掌握系统操作技能。

  三是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对2019~2021年抽查检查档案进行整理,完善相关检查资料,已按照档案整理要求规范完善了检查档案。

  四是对2022年行政检查档案、“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操作和公示等工作开展回头看检查,纠正去年检查工作的不足和瑕疵,要求举一反三做好以后工作。

  五是于2023年3月10日制订印发了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清单,在政务网上公开《梅州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六是于2023年4月23日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上半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相关工作的通知》及《工作提醒函》,要求在5月底完成随机抽查检查计划30%的任务量,并做好系统上传公示及档案整理工作。通过对各相关科室检查,2023年上半年的抽查检查档案已严格按要求规范建档,系统已上传公示检查相关情况,均无巡察反馈问题存在。

  27.对“信访案件调查不严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已于2023年3月31日组织人员对调查不严实信访件进行重新实地调查核实,并督促整改。目前已整改到位。

  二是完善信访督查督办工作机制,我局于2023年5月25日正式印发《梅州市自然资源局信访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该制度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事和督促检查、指导帮助相结合的原则,对信访督查督办的范围、职责和工作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各地对上级转送件要持续跟踪到位,强化履职意识,市局将督促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深入实地调查,依法及时就地化解问题。

  (三)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

  28.对“保密管理工作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2023年3月16日已更新发布《关于调整梅州市自然资源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二是已启用涉密文件收发登记簿。

  三是已对巡察指出的3名未进行保密资格审查的涉密人员进行了保密资格审查。同时,举一反三对市局现有涉密人员进行梳理自查,对发现的未进行保密资格审查的涉密人员,全部完善了保密审查手续。

  四是指定办公室专人担任保密员,专职负责保密、机要工作。

  29.对“公车使用管理不严”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修订完善了《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公车先登记后使用制度,未经登记,一律不得使用,安排专人规范做好车辆台账管理工作,做到账实相符;提交派车申请且批准使用后才可以对公车进行加油,每次加油完后需提供相关票据,由专人负责收集保管。

  30.对“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针对“对限额以下的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未执行政府采购”的问题已制定预算项目采购审批流程图,已制定《技术服务项目采购管理规定》,严格按照采购方式、采购价格等要求进行项目采购。

  二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对限额以下的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应采尽采。

  31.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已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对局机关及涉及的下属单位进行盘点。

  二是将报废的资产按照相关手续进行了报废申请;加强在用固定资产的管理,已贴上资产标签。

  三是《财务管理制度》中的资产管理制度对局机关固定资产进行规范管理。

  32.对“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制定印发了《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工作。

  二是市局工会召开学习会,组织局机关工会委员、下属单位工会负责人、工会财会人员学习《工会法》《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法规制度。对《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暂行办法》进行逐条对照检查、学习解读,并组织学习《工会会计制度》,切实提高工会财会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

  三是查清支出用途和金额,对未按照预算确定的用途支出或还有余额的,已从工会账户中退回单位公用账户。

  (四)财务管理较混乱

  33.对“违规外包涉主责主业的财务管理项目”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已明确财务人员岗位职责分工,已印发梅州市自然资源局《财务管理制度》(梅市自然资〔2022〕178号),加强财务外包工作的管理范围规定,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行为,严格审核财务信息,提高其会计信息质量,保证会计信息具有更高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我局通过2023年广东省公务员招录梅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招录财务管理参公人员一名;执法监督科遴选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一级行政执法员一名。

  二是决算报表等数据已核对并整改到位。国有资产年度报表2022年的利息收入已列入决算收入统计;2022年决算报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数与实际政府采购数已一致,同为3台。坚决杜绝此类事项的再次发生。局纪检部门已对办公室及财务人员相关进行相关提醒谈话,并提出要求严格自律,办公室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规定制度程序办事。

  34.对“财务收支不平衡和转嫁单位行政支出”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已完成制度建设,2022年11月,已印发梅州市自然资源局《财务管理制度》(梅市自然资〔2022〕178号),强化单位财务管理,通报预算执行情况,并于2023年5月30日印发文件通知催促科室及下属单位加快预算支出进度。

  二是由于我局市级重点项目专班多,专班费用没有财政保障,另外我局业务繁重,各项支出庞大,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盘活沉淀资金,充分利用起来以解决经费不足的问题。

  三是2023年6月2日局机关对局及下属单位财务人员已举办财务管理培训,进一步提高财务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提高对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执纪教育,完善财经审查,严格制度执行,杜绝类似事项再次发生。

  35.对“银行实有账户管理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按照规定已对我局所有账户开展年检工作,根据市财政要求完善账户资料。聘请第三方进行审计,对往来款包括存量资金进行清理,并召开往来款清理专题会。对局机关、市土地利用发展中心、市不动产档案馆有关资金按规定予以保留,土地整治中心有关资金正在按程序上交财政。

  36.对“其他应收款账实不符”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2022年11月,已印发梅州市自然资源局《财务管理制度》(梅市自然资〔2022〕178号)。土地整治中心根据市局《财务管理制度》修订了《梅州市土地整治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财务管理,加强对往来款进行进一步催缴工作。2023年3月已印发通知文件,要求涉及的下属单位对对应收账款等进行整改 。

  二是整治中心已通过调整会计科目,真实反映借出资金金额,确保债权不会灭失。同时,已发《催收通知》并与三角镇政府重新签订了合同。

  37.对“挤占土地出让业务专项资金和养老金”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2022年11月,已印发梅州市自然资源局《财务管理制度》(梅市自然资〔2022〕178号),对专项资金支付作出明确规定,罗列专项资金的支付要件、支付程序、审批权限等进行了规范。

  二是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对专项资金支出账务处理更加规范,规范零余额账户使用,认真核对专项资金科目,专款专用,坚持专账管理的原则。严格审核,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无弄虚作假,严禁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8.对“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已从党建账户支取党员慰问金垫付款归还至行政账户,按照规定账实不符已整改完成,账务处理完毕。

  二是已将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内部管理和相关的审核机制等要求纳入《梅州市自然资源局财务管理制度》,后续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按前置审核规定、财务管理制度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落实相关工作。

  三是2020年10月机构改革后,梅州市城市测绘研究院(市城市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和梅州市国土资源测绘院整合为梅州市测绘与地理信息中心,已严格按照相关财经制度进行年度绩效工资报批,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人社部门审核批准发放。

  第三方面问题: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

  (一)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

  39.对“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存在党组书记未‘末位表态’,班子成员未表态发言、未详细记录每个人的发言和表态情况、党组会议记录较多涂改等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在2023年1月30日制定印发《局党组会议制度》,规定召开党组会时安排专人负责旁听及记录,规范记录后不得涂改。

  二是在2023年4月7日组织党组记录人员就如何规范记录进行培训。

  三是在2023年3月28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学习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公务员回避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四是在2023年4月26日党组(扩大)会上集中学习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党组工作条例》《党组会议制度》。

  (二)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40.对“党员管理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已对局系统全体党员进行排查,为组织关系未转入工作所在党支部的党员办理组织关系转接,加强党员的管理。

  二是已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借用、外借人员管理办法》,对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作了进一步的规范。

  41.对“发展党员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已对发展党员缺失入党材料的按规定进行核查、认定。

  二是已印发《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发展党员工作纪实与档案管理办法》,对发展党员工作作了进一步的规范。

  三是2023年4月7日组织举办了巡察整改推进会暨党建工作业务培训会,落实整改任务,提高党务干部业务水平。

  42.对“党建财务工作无法正常运转,党建账户会计2022年7月退休后一直未配备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已从局属单位市测绘与地理信息中心抽调人员负责党委党建账户会计工作,确保党建财务工作正常运转。

  二是2023年7月,已通过选拔财会专业人员负责党委党建账户会计工作,确保党建财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干部队伍统筹谋划不足,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

  43.对“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已经通过基层遴选3名公务员、公开招录2名公务员,进一步优化了公务员队伍的年龄、专业结构。

  二是加大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和储备,2023年来,共提拔1名1986年出生的年轻干部担任机关科长,调任1名1984年出生的事业单位中层干部为公务员,将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公务员队伍中。

  44.对“干部选拔任用不严谨”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制定了《中共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规程》,规范选人用人工作。

  二是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组织领导干部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公务员回避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促使领导干部熟悉和带头遵守选人用人相关政策法规规定。

  三是2023年4月12日组织了局系统人事干部业务培训班。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职级与级别管理办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不断提高人事干部业务能力。同时,4月7日对党组会议记录人进行业务培训。

  四是严格审核任职资格条件。提拔选任干部时,任职资格条件设置要求由两人以上进行复核,防止推荐干部人选资格设置有漏项。同时,严格按照组织部门要求,规范任前公示。

  五是动态排查廉政风险点,已将干部推荐考察、选拔任用纳入《廉政风险防控手册》。

  45.对“个别干部档案材料不完善,出现个别人员缺少考察材料、考察时间倒置、年度考核总结雷同等现象”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对巡察反馈指出缺少考察材料的3名干部的人事档案材料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完善。同时,举一反三,对2019年至2022年提拔、调任、转任干部人事档案再次进行核查看有无缺少材料和逻辑性错误等问题。

  二是制定了《中共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规程》,自2023年3月1日起对归入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记录进行完善登记、归档审核手续。

  三是组织了人事干部业务培训。组织人事干部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职级与级别管理办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提高组工干部的业务能力。同时,分管组织人事领导对2名人事干部进行谈话提醒。

  第四方面问题:统筹推进整改落实有落差,巡察、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

  (一)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

  46.对“‘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仍然存在”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已制定《局党组会议制度》,要求记录人规范记录,不得转交他人抄写。

  二是组织党组会议记录人就如何规范记录进行培训。

  47.对“‘缺乏对工程项目实施的督促指导和对专项资金的跟踪管理’问题整改不彻底”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基本完成,预计2023年9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

  整改过程:

  一是严格落实生态修复项目管理,加强项目前期调研,充分论证项目的可行性,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督促指导,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明山煤矿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经2018年6月5日原市国土资源局批复同意工程设计变更,2019年1月25日市自然资源局批复同意验收,该项目已完成治理工作。

  二是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了《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关于清理省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强政策、专项资金管理学习,规范项目资金使用。

  三是做好专项结余资金处置工作:市自然资源局梅江分局已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会议要求该结余资金要与市财政局协商,确定该结余资金的处置方式。目前,梅江分局正在与市财政局进行沟通。

  48.对“‘往来款未及时清理’问题整改不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2023年5月24日市局召开了往来款清理专题会,并已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往来款进行审计清理,目前会计师事务所已出具审计初稿,初步列出应收应付等往来款项。

  二是市土地整治中心已向梅江区政府、蕉华管理区发出催收通知,同时已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完成对往来款的审计清理。

  49.对“‘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实有资金账户划拨资金’问题改了又犯”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2022年11月,已印发梅州市自然资源局《财务管理制度》(梅市自然资〔2022〕178号),明确财务人员职责分工,强化财务管理规范。2023年6月2日局机关对局及下属单位财务人员已举办财务管理培训,进一步提高财务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提高对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已认真传阅学习财政归垫资金制度,杜绝类似事情再次发生。局纪检部门已对办公室及财务人员开展提醒谈话4人次,并提出要求严格自律,办公室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规定制度程序办事。

  50.对“局机关借调人员多、时间长、手续不合规”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印发通知,全面清理、清退了违规借调、抽调人员。同时,对原借用长期在机关工作的公务员将行政关系调入市局机关,逐步解决长期借调问题。

  二是制定了《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借用、外借人员管理办法》《梅州市自然资源局跟班学习人员管理办法》,规范借调手续。分管组织人事领导对人事干部进行了谈话提醒。

  51.对“干部选拔程序不够严谨”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制定了《中共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规范选人用人工作。

  二是组织了局系统人事干部业务培训,提高人事干部整体能力,优化了干部推荐考察工作流程。同时,组织人事部门将干部推荐考察、选拔任用纳入《廉政风险防控手册》。

  52.对“有些党员的入党材料缺失”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已对2019年以来新发展、缺失入党材料的党员按规定进行核查、认定。

  二是已印发《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发展党员工作纪实与档案管理办法》,对发展党员工作作了进一步的规范。

  三是2023年4月7日组织举办了巡察整改推进会暨党建工作业务培训会,落实整改任务,提高党务干部业务水平。

  53.对“市土储中心‘对不属于台资企业庚发公司的310平方米公共设施用地预拨补偿款’‘账务未清理,长期挂账了事’‘内设机构干部配备滞后’等3个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基本完成,预计2023年9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

  整改过程:

  一是关于“对不属于台资企业庚发公司的310平方米公共设施用地预拨补偿款”问题,区征安中心起诉庚发公司追回不符合规定的补偿款已经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胜诉。2022年11月22日下午,区征安中心在梅江区法院执行局的调解下与庚发公司签订调解协议,分期归还多补偿款项,收回的补偿款已按程序退还市财政局。

  二是关于“账务未清理,长期挂账了事”的问题。市土地储备中心已于2023年4月4日收回全部借款。

  三是关于“内设机构干部配备滞后”的问题。局党组正在酝酿考察意向人选。

  (二)审计发现问题个别未整改

  54.对“对2020年6月市审计局反馈的12个问题中的‘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单位基本户划拨资金’的问题未整改。”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2022年11月,已印发梅州市自然资源局《财务管理制度》(梅市自然资〔2022〕178号),明确财务人员职责分工,强化财务管理规范,并对局机关及下属单位财务人员举办财务管理培训,进一步提高财务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提高对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已认真传阅学习财政归垫资金制度,杜绝类似事情再次发生。局纪检部门已对办公室及财务人员开展提醒谈话4人次,并提出要求严格自律。

  三、注重标本兼治,以管长远的目标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通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局党组也清醒认识到,巡察整改不可能一蹴而就,许多整改任务还需要久久为功,持之以恒巩固深化。下一步,局党组将始终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始终保持对巡察整改工作的力度不松懈,坚决克服“上紧下松”倾向和“过关”心态,持续升温加压、压实责任,全力抓好整改后续工作,不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一)以“钉钉子”精神巩固整改成效。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紧盯问题不放松,绝不遗留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时开展“回头看”,持续巩固拓展整改成效;对未完成的整改事项紧抓不放,全力攻坚,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同时,继续推动巡察整改成效固化于制度,抓好制度执行,构建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

  (二)全力打造坚强领导班子和过硬干部队伍。坚持思想建党、理论强党,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努力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力度,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自然资源干部队伍。

  (三)全面推动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树牢底线思维,认真贯彻落实自然资源工作底线要求,持续深化建章立制工作,完善自然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认真落实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在加强规划引领优化城乡发展空间布局、精准要素保障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强化有力措施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坚持高标修复全力支撑绿水青山生态建设、狠抓安全生产全面完成地质灾害综合治理等方面主动作为、锐意进取、竞标争先,为落实“百千万工程”,加快推进梅州苏区融湾先行区建设提供坚强自然资源保障。

  (四)坚持严的主基调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狠抓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加强警示教育和抓早抓小工作。坚定不移推进正风肃纪反腐,把监督执行党纪党规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增强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坚决查处“庸懒散拖”“吃拿卡要”等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从严查处破坏营商环境的人和事,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全力营造自然资源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3-2191281;邮政地址:梅州市华南大道29号;电子邮箱:zzrsk@meizhou.gov.cn。

  


中共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