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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对推荐为全省耕地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来源:本网   时间:2024-01-04 17:24:5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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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全省耕地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231号)规定,为进一步宣传先进典型,凝聚正能量,弘扬求真务实、科学严谨的优良作风和开拓创新、无私奉献的工作精神,激励广大干部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市局研究决定推荐蕉岭县自然资源局为全省耕地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刘锋、李旋和余富祥等3位同志为全省耕地保护工作先进个人初选对象并报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经省审核,以上推荐名单通过省初审。

  根据规定,以上对象拟确定为正式推荐对象,需在市级(系统)范围内进行公示。现予公示,公示期间,如对评选对象有异议或不同意的意见可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梅州市自然资源局组织人事科进行反映,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毁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2024年1月5日至1月11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梅州市自然资源局组织人事科

  联 系 人:刘  丽

  联系电话:2191301,邮箱:zzrsk@meizhou.gov.cn

  附件:1.蕉岭县自然资源局基本情况和先进事迹

             2.刘锋同志基本情况和先进事迹

             3.李旋同志基本情况和先进事迹

             4.余富祥同志基本情况和先进事迹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