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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通知公告 关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逾期作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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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逾期作废的公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4-04-02 16:41:0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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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局于2023年3月30日依法核发了梅州市梅江芹洋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梅江区金山办芹洋半岛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建字第MJ2023-15至18号,共4张证)。证载项目名称为:梅州梅江芹洋碧桂园A地块(自编号:27#楼~30#楼)。上述项目建设单位逾期未缴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且逾期未申办延期手续。按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一条: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年后尚未开工的,应当向原许可机关办理延期手续,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未办理延期手续或者办理延期手续逾期仍未开工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特此公告。

  


梅州市自然资局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