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市自然资(建)示字〔2025〕1号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广东省《关于土地储备领域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工作指引(试行)》等文件要求,经梅州市建设用地审批(审核)领导小组会2025年第1次会议审议并与土地使用权人协商一致后,确定梅州市市本级2025年第一批拟收回收购的存量闲置土地项目及拟收回收购价格,现将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的,可向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反映。单位反映情况的需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公示时间:2025年2月12日至2025年2月16日
联系单位: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华南大道29号
联系电话:0753—2191212,联系人:李工
邮政编码:514000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