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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梅州市国土资源局(含4个行政单位、 1个参公单位、4个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说明
来源:本网   时间:2016-02-21 17:14:4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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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梅州市国土资源局是主管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测绘事业和不动产登记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人事审计科、土地规划与耕地保护科、土地利用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测绘管理科、执法监察局、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科、地质环境科、政策宣教科、地籍科(不动产登记局)等11个职能科(室、局)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土地、矿产、测绘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拟订本市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土资源管理行政事项的听证和行政复议。
2、编制和实施国土规划、土地和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及测绘工作规划;参与呈报省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制订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导和审核县、镇级土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体规划。
3、监督检查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统筹协调国土资源整治活动;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查处辖区内土地、矿产、测绘重大违法案件,以及有关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查处违反土地、矿产、测绘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4、负责实施耕地保护的责任,实施农地用途管制,指导基本农田保护;拟订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有关规定并指导监督实施,确保耕地面积占补动态平衡。
5、制订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和不动产登记等工作。
6、负责组织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工作。对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抵押、作价出资等交易业务和政府收购等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指导土地定级、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制定与公布,确认土地评估机构的资格和实施地价备案制度;承担呈报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主管全市土地的征用、划拨、出让工作。
7、负责《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规定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工作;组织矿产管理调查,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依法实施地质勘查的监督管理,参与管理地质勘查成果;组织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和采矿权价款。
8、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参与认定评价,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保护地质环境;负责认定地质遗迹保护区的有关工作。
9、负责辖区内区域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制订基础测绘规划;组织并管理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依法实施测绘行业管理、成果质量审查和地图编制;管理大地测量控制系统,管理、审核、发布重要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指导和监督测量标志的保护工作。
10、负责市辖区范围内及蕉华、梅西管理区的土地、矿产资源、测绘管理具体工作。
11、负责下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领导干部双重管理主管方的工作。
12、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梅州市国土资源局属于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实有:28名行政编制人员,18名执法编制人员,4名工勤编制人员,离退休人员15人。
梅州市国土资源局直属分局(含国土所)属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共有人员编制35名,实有在职人员36人,退休人员5人。
梅州市国土资源局广东梅州高新区技术产业园区分局属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共有人员编制4名,实有在职人员4人。
梅州市国土资源局蕉华分局属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共有人员编制6名,实有在职人员6人。
梅州市国土资源局梅西分局属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共有人员编制4名,实有在职人员4人,退休人员1人。
梅州市人民政府调处土地纠纷办公室属参公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共有人员编制3名,实有在职人员3人。
梅州市地质环境监测站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共有人员编制17名,实有在职人员17人,退休人员4人。
梅州市矿业办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共有人员编制4名,实有在职人员4人。
梅州市国土资源档案馆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共有人员编制7名,实有在职人员7人,退休人员1人。
梅州市国土资源局直属分局地质环境监测站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共有人员编制2名,实有在职人员2人,退休人员1人。
(三)2016年工作计划
2016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国土资源工作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开发与保护并重,把节约资源放在首位”的原则,把“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作为国土资源工作大局中的定位,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防死守耕地红线,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节约集约用好土地,
1、做好“三大抓手”用地保障
全面完成市、县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调整完善,积极推进“多规合一”工作,围绕“一区两带”重点区域和“三大抓手”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及时调整优化建设用地规模和空间布局。积极争取用地指标,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对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做到早介入、早安排、早服务,促进项目顺利落实。千方百计做好用地报批工作,简化缩短市级报批会审程序,提高报批效率,缩短报批周期。制订出台《梅州市市级储备土地供应暂行办法》,进一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完善土地出让工作。
2、坚持节约集约用地
强化节约集约导向,坚持所有项目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严格控制用地规模,建立健全节约集约用地长效机制。深入推进“三旧”改造,探索创新改造模式,加快低效工业用地的改造整理力度,不断挖掘原有建设用地潜力。积极盘活存量土地,对全市已批未征、已征未供土地情况进行调查清理,加快消化批而未征、征而未供土地,对已用未供土地尽快完善用地手续。加强土地批后管理,实现对已供土地的动态监管,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严格按照政策依法分类处置,促进闲置土地有效利用。
3、做好耕地保护工作
高度重视耕地保护,确保耕地保护目标落到实处。加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做好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项目立项、规划设计预算及项目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全面启动项目动工建设。抓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的特殊保护。做好耕地开垦和耕地改造,储备可用于耕地占补平衡的水田指标,为建设用地项目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提供保障。加强对已开发补充耕地的后续管护,提高耕地质量。
4、优化矿产资源规划
完成第三轮市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编制报批工作,全面推进县级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扎实推进“矿山复绿”行动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
5、强化执法监察工作
全力推进2015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严肃查处整治违法违规用地采矿行为。积极做好执法在线巡查监管工作,推动国土资源执法从被动式执法、运动式执法向“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处理”的常态化执法转变。抓好关闭矿山、取缔的日常监管和重大典型违法案件查处打击力度。开展执法监察业务培训,提升执法监察队伍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努力打造一支风清气正、敢于担当、依法行政的执法监察队伍。加大国土资源法制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国土依法管理与利用的社会环境。
6、切实维护群众权益
全力推进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三项治理工作,切实解决农村基层治理中土地突出问题,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完善地质灾害易发区监测预警体系,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和治理工作,确保今年内实现隐患点搬迁和治理比例不低于10%。继续扎实做好行政复议、信访等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大力推进测绘信息统一监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省、市、县的互联互通,切实提高服务能力。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7、夯实基础管理工作
做好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国土资源管理行为。开展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和发证系统建设,整合土地、房产、林地等数据库,实现不动产登记窗口一站式办理,确保全市年初顺利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全面推行土地使用权、矿业权网上交易,进一步规范交易市场。规范土地登记行为,认真做好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抵押、变更和发证及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组织开展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做好基础测绘“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推进国土资源管理“一张图”建设应用,继续推进数字梅州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成果推广应用和数据更新,全面完成所有县(市)数字县(区)建设及“一村一镇一地图”建设,提高全市测绘服务保障水平。
8、加强党建工作与反腐倡廉建设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剖析思想、转变作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严明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增强干部爱岗敬业、争创佳绩的热情,提高队伍综合素质,提升服务水平。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31239335.56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17449335.56;基金预算拨款13790000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31239335.56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960443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122318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66574.56元;项目支出13790000元。
四、“三公”支出预算说明
局机关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共87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540000元,主要用于车辆保险费、燃油费、过桥过路费、维修费、维护费、年审费等运行维护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预算。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330000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
梅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6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