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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政策解读 传达学习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
传达学习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
来源:本网   时间:2012-01-06 00:41:1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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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9日上午,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主持召开第39次部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工作。他强调,要积极配合《土地管理法》的修改,集中解决集体土地征收中出现的问题。

会议认为,12月27~28日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与国土资源工作关系非常密切。温家宝总理在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回顾了党的十六大以来整个农业、农村工作,不仅总结了近十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重大政策措施以及所取得的成效,而且找到了符合我国实际的农业、农村发展的路子,形成了物质成果、制度成果、理论成果;讲话对农业、农村发展中的三个重大问题——农业现代化、新农村建设、城镇化作了详细阐述:就发展现代农业,温家宝总理强调,要坚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制度,我国耕地本来就少,各项建设又必然要占用耕地,这是一个很大的矛盾。这些年我们在保护耕地方面可以说是态度坚决、措施严厉,但耕地每年仍以几百万亩的速度被占用,而且大都是优质耕地。今后一个时期,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保护耕地面临的压力会更大,必须坚决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决不能有丝毫放松。在这个事关民族生存发展、子孙后代长远生计的问题上,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保护和利用好耕地,既要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也要采取经济手段。要总结一些地方建立耕地保护补偿制度、加强耕地质量建设的成功经验,加快建立健全耕地保护和建设的成效机制。同时,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不断增加高标准农田的比重。就新农村建设,温家宝总理说,要统筹城乡发展,一手抓城镇化,一手抓新农村建设。城镇化不可能取代新农村建设,农村建设应该保持农村的特点,有利于农民生产生活,保持田园风光和良好生态环境。就城镇化,温家宝总理说,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是法律赋予农民的合法财产权利,无论他们是否还需要以此来做基本保障,也无论他们是留在农村还是进入城镇,任何人都无权剥夺。他强调要推进征地制度改革。

部党组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学习领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将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要将温家宝总理的讲话精神贯穿到近期即将召开的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中;要加快重点工作和重大问题的研究,加大对新情况、新问题、新探索、新经验的跟踪研究,站在全局的高度,针对面上问题,深入调研、总结、提炼,总结具有普适性的规范;要积极配合《土地管理法》的修改,集中解决集体土地征收中出现的问题。
12月29日下午,徐绍史主持召开了第38次部长办公会,审议并原则通过了2012年地质矿产调查评价项目计划。会议认为,2012年是实施“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实现地质找矿“358”目标的关键一年,项目计划对“找矿突破战略行动”部署作了全面落实,一方面体现了公益性,起到了引导作用,另一方面部署了基础地质工作。会议强调,要争取用2~3年的时间,改变项目小而散的状况;要扩大项目招标范围,有资质的地勘单位可直接承担项目,减少“转包”、“分包”现象;有关司局和单位要围绕“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核心问题搞好制度设计,更好地组织实施;要进一步加强页岩气矿种的研究和调查评价工作。
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十二五”期间各地区耕地保有量指标》,确定了2011年度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贠小苏、汪民、张少农、王世元,部党组成员、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部党组成员、总规划师胡存智出席会议。部机关有关司局及直属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