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上午,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主持召开第39次部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工作。他强调,要积极配合《土地管理法》的修改,集中解决集体土地征收中出现的问题。
会议认为,12月27~28日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与国土资源工作关系非常密切。温家宝总理在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回顾了党的十六大以来整个农业、农村工作,不仅总结了近十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重大政策措施以及所取得的成效,而且找到了符合我国实际的农业、农村发展的路子,形成了物质成果、制度成果、理论成果;讲话对农业、农村发展中的三个重大问题——农业现代化、新农村建设、城镇化作了详细阐述:就发展现代农业,温家宝总理强调,要坚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制度,我国耕地本来就少,各项建设又必然要占用耕地,这是一个很大的矛盾。这些年我们在保护耕地方面可以说是态度坚决、措施严厉,但耕地每年仍以几百万亩的速度被占用,而且大都是优质耕地。今后一个时期,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保护耕地面临的压力会更大,必须坚决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决不能有丝毫放松。在这个事关民族生存发展、子孙后代长远生计的问题上,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保护和利用好耕地,既要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也要采取经济手段。要总结一些地方建立耕地保护补偿制度、加强耕地质量建设的成功经验,加快建立健全耕地保护和建设的成效机制。同时,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不断增加高标准农田的比重。就新农村建设,温家宝总理说,要统筹城乡发展,一手抓城镇化,一手抓新农村建设。城镇化不可能取代新农村建设,农村建设应该保持农村的特点,有利于农民生产生活,保持田园风光和良好生态环境。就城镇化,温家宝总理说,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是法律赋予农民的合法财产权利,无论他们是否还需要以此来做基本保障,也无论他们是留在农村还是进入城镇,任何人都无权剥夺。他强调要推进征地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