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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及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11-08-31 00:02:2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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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26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国土资源厅以粤国土资(建)字[2011]285号批准征收西郊办黄塘村的集体土地22.491亩(含房屋占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现将征收土地及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用途:梅州市城市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详见征地红线图(编号:B10091)
三、征地补偿标准及安置途径:参照《梅江区江北宜居城乡工程征地补偿及房屋拆迁安置办法》执行。
四、征地补偿费按实际调查、登记、签认结果支付,其中: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耕地的青苗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转账;地上附着物、其他果竹木补偿费支付给产权人,支付方式为发放补偿款实名存折。
五、请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地上附着物产权证明等文件,到西郊街道办事处大楼五楼国土所办理补偿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补偿登记的,不列入补偿范围。
六、本公告发布后,在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抢建的建(构)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梅江区人民政府 梅州市征地和土地储备中心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