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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预公告(嘉应学院)
来源:本网   时间:2013-04-19 18:29:4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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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为完善教育服务体系,提升教育公共服务水平,确保梅州市金山教育及配套用地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和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拟在金山街道周溪村范围内征收土地350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深入开展征地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国土资发〔2005〕51号)等有关规定,受梅州市国土资源局委托,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位于梅江区金山街道周溪村,东至圳道,西至嘉应学院,南至梅州农校、蓝塘,北至嘉应学院、刘杨 (具体以规划红线图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面积350亩。
三、拟征收土地的用途:梅州市 金山教育及配套用地项目建设用地。
、征收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参照《梅州市梅江区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具体按经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五、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区征收部门会同国土资源部门和测量单 位,组织村委会、村民小组、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对拟征收范围内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进行权属调查、确认、登记,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转告,并予以配合。
六、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农业生产外,被征收农村集体 经济组织和农户不得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的青苗和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二○一三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