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字体:
    对比度:
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征地公告 梅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梅市府征〔2021〕9号)
梅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梅市府征〔2021〕9号)
来源:本网   时间:2021-01-22 11:45:05   浏览:-
字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于2021年1月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梅州市2020年度第十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9)〔2021〕11号),同意将梅江区长沙镇小密村第九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共3.0582公顷办理征收为国有土地手续。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地信息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批准用途:用于城市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梅江区长沙镇小密村(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梅江区长沙镇小密村第九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3.0582公顷(水田0.8943公顷、旱地1.0301公顷、林地0.9378、其他农用地0.1960公顷,合计3.0582公顷);

  四、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按照《梅州市人民政府政府补偿安置公告》(梅市府征〔2020〕38号)公告的征收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执行;

  五、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村集体,农民农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费用支付给所有权人。征地补偿费用在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付清。

  六、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09)〔2021〕11号文征地批复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七、本公告期限自2021年1月 日起至2021年2月 日止(共15天)。

  特此公告。

  附件:

  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梅州市2020年度第十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9)〔2021〕11号)

  2、勘测定界图(B20042)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2日

附件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梅州市2020年度第十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pdf

附件2:B20042(第十五批次).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