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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梅市府征〔2022〕16号)
来源:本网   时间:2022-06-14 16:38:1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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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市人民政府决定征收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东升村第7股份经济合作社、第8股份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0.2107公顷。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地信息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批准用途:用于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梅江区三角镇东升村。(四至范围详见梅州市城镇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测绘编号B21005-1)

  三、被征收地类及面积:梅江区三角镇东升村第7股份经济合作社、第8股份经济合作社的部分集体土地共0.2107公顷(建设用地0.2107公顷)。

  四、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按照《梅州市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梅市府征〔2021〕72号)公告的征收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执行。

  五、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村集体,农民农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费用支付给所有权人。(征地补偿费用在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付清。)

  六、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09)〔2022〕3号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七、本公告期限自2022年6月14日起至2022年6月28日止(共15天)。

  特此公告。

  附件:

  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梅州市2021年度第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9)〔2022〕3号).pdf

  2.梅州市城镇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B21005-1).pdf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