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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来源:本网   时间:2023-10-13 12:45:2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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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9月13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牵头部门或交易服务平台按照一定的方法和程序,在征信的基础上,对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项目发起方、中介代理和服务机构、项目响应方等)的信用状况作出评估,并以信用分数或信用等级形式来展示应用。信用评价来源信息包括公共信用信息、市场信用信息和跨区域信用信息。信用评价实行每日一评、动态管理,评价结果采用百分制。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可以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平台进行自主查询。

  按照《办法》规定,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会同行业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日常工作,已确定在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自然资源交易等领域先行开展信用评价。在信用评价结果应用方面,鼓励项目发起方在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主动查询相关主体的信用信息和使用项目响应方的信用评价结果;鼓励行业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在编制本行业交易标准文本中增加使用信用评价结果的条款供项目发起方选择;鼓励项目发起方在选择中介代理和服务机构时优先选择信用评价结果较优的中介代理和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