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高中纳入义务教育范畴
全国人大代表李杏玲建议:
来源:梅州日报  时间:2016-03-07 17:09:1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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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大代表、东山中学教师李杏玲昨日在北京接受了记者电话连线采访。她表示,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到“发展更高质量更加公平的教育”,她感到很振奋。作为教育界代表,她今年在教育方面准备了“将高中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畴”和“加快校园安全立法”两条建议。

  “目前,普通高中教育经费投入缺乏保障机制,在各类教育的链条中处于最薄弱环节。随着学生人数的增加和群众对优质高中教育资源需求的日益增长,原有的场地、设施将无法满足需求。为解决公办普通高中教育经费筹措渠道单一、投入分担机制不合理问题,保障普通高中的改革与发展,尽快建立公办高中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已成当务之急。”李杏玲说,目前,浙江、山东、深圳、福州、珠海等地已试点进行十二年义务教育。她建议借鉴这些地方经验,将普通高中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围,并建立相应的经费保障机制;修改义务教育学生的入学条件,使义务教育受教育者可以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或监护人经常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同时,从教二十余年的她还将目光投向了校园安全立法,建议尽早出台《校园安全法》,努力实现学校安全管理法制化、规范化,并设立学校安全工作专项资金,纳入本级政府年度预算;将家长纳入安全教育范围,帮助家长增强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充分运用各种途径,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此外,随着我国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的实施,李杏玲了解到不少中年夫妇有经济基础,但由于生理原因生育风险大,有较大的收养欲望。在大量调研基础上,她提出放宽对收养人设置条件的建议:“《收养法》规定‘无子女’才有资格收养、只能收养一名子女。这些条件的设置就将很多有收养欲望的家庭拒之门外。”李杏玲建议,有经济基础且符合生育二孩,而自己不再生育的夫妇可以收养;无生育能力的夫妇可以收养两名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