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建议:强化预付消费监管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来源:梅州日报  时间:2023-02-10 09:56:11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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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付消费作为一种新型消费方式,因能帮助企业回笼资金、增加客源,近年来受到许多行业企业推崇运用,而消费者也能从中得到优惠折扣,同样乐于接受。然而,因生意失败商家未退款就关店失联,引发群体维权的事件也时有发生。今年两会期间,有政协委员建议,尽快厘清部门间职责,出台本市预付卡消费管理规定,建立全面系统的预付消费监管体系,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预付消费商家倒闭消费者退款难

  近年来,预付消费广泛出现在健身、美发、培训机构、餐饮等行业,然而,充值容易退款难,因商家倒闭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例层出不穷。“中美健身”门店曾遍布城区锦发、鸿都、客都汇、万达广场等多个商圈,近年来,该品牌门店不断缩减,于2022年10月底至11月初关闭最后一间健身店,诸多消费者索还私教费用或剩余年卡费用无果,遂向法院提交集体诉状维权。位于梅城万达广场附近的盘子美人馆摄影工作室在开展“充值上分”活动收取顾客钱款后,也于2022年11月初突然关门,负责人“失联”,消费者退款无门,纷纷投诉报案。

  然而,消费者向政府部门投诉也并非顺畅,往往难以找到主管部门,或反映后并无实效。而起诉维权之路又很漫长,不少消费者因金额较小而不了了之,自认倒霉。据了解,企业发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前需进行备案。实际上,绝大部分商家未备案即私自发卡,虽涉嫌违规,但缺乏有效约束和监管。

  政协委员建议出台有关规定强化监管

  “商家发行预付卡缺乏监管的关键在于,政府部门间的职能划分不明确,出问题后,谁都不想管,不愿管。”梅州市政协委员曾繁伟认为,须厘清各部门职责界限,加强部门合作,推动商务、卫健、教育、文广旅游等职能部门切实履行各自的监管职责。

  在提案中,曾繁伟还建议实施信用监管,对违约闭门“跑路”的预付消费经营者,记入其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示,限制违约当事人的相应权利,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实施信用惩戒,并及时发布消费警示。

  “可由市商务局牵头建立一个第三方资金监管平台,依经营情况划拨资金,这样既可保证经营者正常经营,又能适当保护消费者权益。”梅州市政协委员、致公党梅江区总支主委邱梅建议,还可探索设立保证金和预付卡履约保证保险制度,以备商家经营不善时向消费者赔付。“预付消费涉及商务、市场监管、公安等多部门,实践中容易因多头监管导致监管‘真空’等问题。为此,可参照北京、上海等地,尽快出台《梅州市预付卡消费管理规定》,从准入条件、经营要求、行为规范、资金监管、维权救济等多维度对预付消费行为进行全面系统的规范,多部门协同配合,使预付消费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都能得到有效监管。”(记者梁志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