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梅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2月10日梅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来源:梅州日报  时间:2023-02-13 15:23:54  浏览:-
字号:

  梅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王晖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一年,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认真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以及省主要领导来梅调研指示要求,按照市第八次党代会和市委八届二次全会部署要求,积极应对复杂形势和经济下行压力,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势头良好,梅州苏区加快振兴、共同富裕迈出新的坚实步伐。报告提出的2023年目标任务和工作安排符合实际,科学合理,切实可行。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政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积极探索中国式现代化的梅州路径,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定不移狠抓发展第一要务,全面激发内生动力,全力推进先行区建设,牢牢扭住实体经济、乡村振兴两大重点,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巩固提升生态优势,持续改善民生福祉,保持社会大局稳定,力促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推动梅州苏区加快振兴、共同富裕,为梅州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同心同德,奋起直追、竞标争先,为谱写梅州苏区加快振兴、共同富裕新篇章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