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市结合2024年省十件民生实事初步遴选项目和市级自选项目等情况,拟订2024年市十件民生实事初步遴选项目11个,现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1月5日(星期五)前反馈至梅州市财政局(联系人:杨泓清,联系电话2122377,传真2122397)。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8日
一、提升就业服务能力和强化产业技能人才支撑。建设8个“就业驿站”,就近提供岗位推荐、就业政策咨询服务;充分发挥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各方面力量,拟开发见习岗位2250个、组织就业见习人员500名。开展“粤菜师傅”培训1000人次,技工院校招生规模4500人,“南粤家政”服务类培训4000人次。(主管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提高乡镇“三所学校”、县域高中办学质量和提升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水平。学前教育生均拨款最低标准从每生每年500元提高到600元。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85%以上。新增建设2个城乡学前教育一体化管理资源中心,带动镇域内幼儿园开展教研活动、规范园所管理、提高办园质量。乡镇中心小学、乡镇寄宿制初中学校标准化覆盖率达到100%。改善6所县域高中办学条件。建立37所县域高中与市域优质高中结对帮扶机制,提升县域高中办学质量。加强“12355”市青少年维权热线建设,推动成立心理健康志愿服务队伍,完成5所义务教育学校心理辅导室标准化建设。(主管部门:市教育局、团市委)
三、实施病毒性肝炎早防早治行动和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帮扶行动。完成不少于16万名20—70岁目标人群乙肝、丙肝筛查,及早发现病毒性肝炎患者并加强规范诊治。推进“万名医师下乡”工程,遴选11名卫生首席专家、100名执业医师服务基层。(主管部门:市卫生健康局)
四、扎实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为304户符合条件的城镇住房保障对象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计划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104个,着力改善城镇老旧小区居住环境,提升老旧小区居民的生活品质。(主管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五、提升“一老一小”综合服务水平。为154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免费为16992名孕妇提供地中海贫血、唐氏综合征、严重致死致残结构畸形的产前筛查。(主管部门: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
六、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提档升级改造农村公路,改造农村公路危旧桥梁,完成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主管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七、开展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放心重点行动。完成药品监督抽检650批次,市内生产的国家集中招采中标品种抽检覆盖率达到100%。食品抽检量达到每千人6.4批次;对全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现场检查评价和风险排查实现全覆盖,大宗食材、餐食成品、餐用具抽检监测超50批次;全市不少于90家农贸市场开展以蔬菜类、水产品类和肉类为主的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全年完成不少于17万批次食用农产品快检任务,不合格食品处置率100%。(主管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八、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推进城市(县城)新建污水管网47.62公里,改造污水管网116.59公里;推进梅县新城水质净化厂扩建工程项目建设工作。(主管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九、提高低保、特困人员、孤儿基本生活和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水平。逐步缩小城乡社会救助差距,农村低保标准占城镇低保标准的比例达到75%以上,城乡低保补差水平不低于当地现行水平。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从每人每月195元、261元提高到202元、270元。集中供养孤儿省定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2017元提高到2295元,散居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从每人每月1359元提高到1484元。(主管部门:市民政局)
十、提高惠企利民服务便捷度。优化提升粤省心梅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服务水平,推广“民意速办”改革,梳理细化超500项高频民生诉求事项职责清单,诉求转派速度提升10%。(主管部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十一、升级完善乡镇专职消防队。提升全市102支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的基础装备器材,强化打小灭早实战能力,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主管部门:市消防救援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