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我市召开全市巡察工作会议暨八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动员部署会。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部署全市巡察工作,对八届市委第四轮巡察进行动员。
会议强调,全市巡察机构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理解把握党的二十大对巡视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自觉担负起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责任。要坚持服务保障大局,突出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的监督,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梅州落地落实,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梅州实践提供坚强政治保障。要坚决压实整改责任,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做实做细“后半篇文章”,不断深化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要坚持严的基调,注重在加强上下联动、深化贯通协调、加强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等方面下更大功夫,持续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不断提高监督质效,把巡察利剑磨得更光更亮。要一体落实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要求,持续加强政治建设、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巡察铁军。
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突出法治建设主题,聚焦公检法系统开展“政治体检”,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优化安商惠民法治环境,以有力有效的政治监督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梅州、法治梅州建设。
经市委批准,本轮巡察对8个县(市、区)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开展常规巡察,对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开展“提级+交叉”巡察,巡察时间为2023年10月上旬至2024年1月上旬。(市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