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矿产
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梅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并经省自然资源厅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4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梅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并经省自然资源厅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