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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调整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保障有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来源:市医保局  时间:2020-06-25 17:39:0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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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保障待遇政策,规范普通门诊统筹、门诊特定病种的管理,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广东省药监局转发〈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用药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医保发〔2019〕26号)《关于统一梅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范围和认定标准的通知》(梅市人社〔2015〕137号)和《关于开展梅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的通知》(梅市人社函〔2013〕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现行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保障有关政策执行情况,我局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调整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保障有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25日(鉴于国家、省要求各地市尽快出台政策,将轻症高血压、糖尿病纳入特门报销范围,为保障群众尽早享受医疗保障,须加快出台调整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保障有关政策进度,对此适当压缩征求意见时间)。对征求意见稿的有关意见及建议可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给我们。

  特此公告

  联系人:余秀明,联系电话(传真):2181769

  电子邮箱:mzybglk@163.com




梅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6月11日



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待遇有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1 梅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特定病种门诊认定标准.docx

附件2梅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报销标准.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