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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公安局 常务副局长 林伟青; 梅州市公安局 交警支队 支队长 张庆贤 ;梅州市公安局 治安支队 支队长 邓胜荣
来源:本站  时间:2016-12-29 14:10:0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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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时间:2017年1月10日(星期二)上午10时至11时

来访单位:梅州市公安局

来访嘉宾:梅州市公安局 常务副局长 林伟青; 梅州市公安局 交警支队 支队长 张庆贤 ;梅州市公安局 治安支队 支队长 邓胜荣

访谈主题:就有关治安管理、户政管理、出入境管理、交通管理等公安方面的工作与广大市民进行沟通、交流,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咨询、建议和投诉,欢迎参与“行风热线”节目。

参与方法:拨打24小时报料热线114、直接拨打热线电话2221678、发短信到07532221678或关注“梅州电台新闻台”官方微信、新浪官方微博留言。

   
关于温女士(来电号码:1375199****)反映的我的身份证2017年4月到期,换领身份证时间和程序要怎么办的问题?
经与电话1375199****温女士联系,温女士反映其身份证于今年4月份到期了,咨询换领身份证的时间和程序?已告知温女士根据目前梅州市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设置,我市户籍居民可在居民身份证到期前6个月内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二代证照片(2张)、本人居民户口簿、原居民身份证到市内任一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换领申请,也可到市内任一居民身份证自助办证厅申请换领。(满意)
   
关于张生(来电号码:1821878****)反映的上户口难的问题,第一个孩子不是医院生的,无出生证,也无结婚证,孩子入不了户口的问题?
经与电话1821878****张生联系见面,来电人张瑞华反映其弟张群城(五华县双华镇人)与河源籍人曾秀丽(86年出生,其它情况不详)于2008年7月2日未婚生育一女孩张静(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而张群城、曾秀丽长年在外、难于联系,目前张静跟随张瑞华及其母亲张亚五一起生活,现要求解决张静的户口问题。已告知张生办理户口所需材料和程序:1、向五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申办张静的《出生医学证明》;2、持张静《出生医学证明》、张群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非婚生育说明到双华派出所申报入户。(满意)
   
关于邓生(来电号码:1847519****)反映的我妈一直没户口,以前在陆丰时被注销,现在这里是否能入的问题?
经与电话1847519****邓生联系,并面见来电人邓生的母亲吕新云。经查,吕新云,女,1956年6月1日出生于五华县转水镇黄龙村,1978年11月30日因婚迁将户口迁移到汕尾市陆河县东坑镇,1988年离婚后改嫁到五华县转水镇畲柯村。目前陆河县户口已注销,咨询如何办理户口登记。已告知吕新云根据现调查情况无法认定她的户口已迁入五华县,拟将发函到陆河县公安局东坑派出所进一步核实她的户口迁移情况,然后根据调查情况作出处理。(满意)
   
关于丘生(来电号码:1382381****)反映的问小朋友的姓氏是否可以更改以及要什么手续的问题。
经与电话1382381****丘生联系,来电人丘创雨反映其与梅县区南口镇一离异妇女结婚,离婚时法院判一小孩归女方抚养,女方及小孩的户口在梅县区南口镇,咨询小孩能否变更姓氏随其姓丘。已告知丘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81]法民字第11号)和公安部《关于父母离婚后女子姓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公治[2002]74号)规定,未成年子女变更姓名须征得亲生父母双方同意后,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本、离婚证、亲生父母双方同意更改姓名的证明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满意)
   
刘生电话反映: 1、梅县宪梓大道这边人行道斑马线设置太多,车辆开不了多久就会遇到行人,有时车辆绿灯时,行人还是突然站在人行道上,很危险;2、建议学习大城市建立感应交通监管按钮,疏通行人;3、时常发现梅州车辆等红绿灯时,排在前面的司机在玩手机,绿灯已亮5、6秒了,他们才启动,延误后面车通行,又得多等一次,有些辅警在旁边也起不到真正的疏导作用;4、交通法规严禁鸣喇叭,不合理,有时候是不得不鸣喇叭,是为了提醒前面的人注意安全,建议可以将喇叭分贝控制在某个合理数值,而不是一味禁止的问题
宪梓大道经过的都是住宅区域,人流、车流量比较大,机动车在斑马线上礼让行人是中华民族的美德,更是每一个驾驶员必须遵守的法律规定;在市区内驾驶车辆禁鸣喇叭也是每一个驾驶员必须遵守的法律规定,今后交警部门将加强对行(等)车过程中玩手机陋习的教育和曝光并进行处罚,引导市民文明驾车、安全回家。(已电话沟通,刘先生表示满意)
   
市民短信反映:市公安局行风热线:我们是丽映尚城居民,反映建议是:华南大道市交通局一带是禁鸣区而没有禁鸣警示牌自去年春在华南大道与华梅二巷口开了机动车调头缺口后经常塞车,喇叭声日夜不停噪声扰民严重,附近居民意见大,都说只离红绿灯处只有约4O米无必要开调头缺口,可在栅栏立桩留空划上斑马线行人穿过即可。附近有个松园宾馆住外地游客吵得无法睡觉,说这样的噪声扰民无人管,有损梅州的城市形象。还有华梅二巷三巷车辆乱停放,请有关部门及时解决的问题
禁鸣标志在进入市区处已经统一设置。红绿灯缺口问题我们会协调相关部门调查研究后再确定。华梅二巷三巷车辆乱停放问题,交警直属大队辖区中队已对此地段违规乱停放现象做出了解决方案,加强了该路段的管理,乱停乱放现象已经得到改善。(直属大队已对手机1372363****的群众进行了电话答复解释,但该群众仍然强烈要求要在三角圆盘树立禁鸣标志及封闭华梅二巷口机动车调头缺口,下一步,交警部门将会同城管等部门进一步完成相关道路交通设施)
   
李先生电话反映:本人11月底的一个下午3点多去大润发,本来打算停车到地下车库,但看到车库门口也停了一排车,还划有停车线,就直接停那了,等我一出来,市交警就贴了一张罚单,说我是乱停放,到底是怎么回事的问题。
梅水路客都汇路段在2016年9月份已经取消所有停车线,有划白线没有封口的是非机动车线,不是停车线。(经李先生1372366****进行了电话答复,李先生对此答复表示满意)
   
叶小姐电话反映:叶小姐的丈夫在11月7日上班时出车祸死亡,交警不帮忙协调,她的丈夫的老板也不帮忙处理,推托人还威胁叶小姐,赔偿款还没有到帐,还要抚养两个小孩,现在家境非常困难,希望公安部门协助处理的问题。
此案涉及多方和劳动合同,已建议其通过民事诉讼解决,如有需要了解事项可到交警支队秩序大队咨询。(经电话联系,叶小姐对答复表示满意)
   
谢先生电话反映:我是归读一品的住户,最近梅水路设置了隔离栏之后,规范了整条路的行车秩序,是一件好的交通举措。但是归读一品和中央观邸中间的鸿达路与梅水路T字路口却没有设置允许转弯缺口,导致我们附近近千户住户出行不便,我们要走很长一段路才可以转弯。请求公安局交警领导支持在鸿达路口改置一个转弯缺口的问题
为减少交通拥堵和科学合理疏导梅水路周边道路的机动车流,在梅水路部分路段安装了道路中央隔离栏,自安装了隔离栏以后,梅水路周边交通面貌得到了很大改善。目前,梅水路有转弯缺口的路段有丽都东路路口、新中路路口、嘉应东路(秀兰桥下)路口、梅龙路路口、江南路路口。没有安装转弯缺口的路段道路设计狭窄,强行开口会导致交通拥堵,市民可在就近的路口掉头。(经电话答复,谢先生表示满意)
   
张生电话反映:我在广州,摩托车要年审,现在超一个月了,再年审要罚款吗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和第九十条、省道路安全实施条例第十六条、公安部《124》号令五十六条:逾期未按规定审验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罚款200元,记3分。再年审不用罚款(需消除违法记录)。
   
曾生电话反映:梅城,早上把车停在车上路去买东西,回来时见有交警拍照,就赶紧上车,交警拍照后没贴罚款单,想问这样算违章吗?会被扣分吗的问题。
与曾生电话联系得知其车牌号码后,经违章系统查询,其车没有违章,如曾生所述如果是乱停乱放的违章条例,会被罚款200元,不用扣分。
   
叶女士电话反映:平时开车,有时是摩托车撞上来,我的车被撞坏了,却反而要小车车主赔钱,作为车主很委屈。如果不论实际情况如何都要小车负责,摩托车便可以乱开乱撞,反正不用负责。已经发生两次被摩托车撞了,都是无牌无证的,报了交警,来了竟然说他不是来查证的,也不处理。这样合法吗的问题
交通事故协商处理以责任为前提,如果不同意则不适用调解,如果认为民警处理不公,可以向督察部门反映投诉。(叶小姐对答复表示满意)
   
丘生热线反映:东山桥头江南新村,8月份被人敲诈胁迫写下25万元的欠条,然后马上去报警,却不给立案。也去了派出所,想问该怎么解决的问题
江南派出所接到市局转来的群众反映情况后,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对此事进行调查,经查:丘生姓名为:丘耿练,男,居民身份证号:44140219630*****59,住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江南路江南新村A2栋704房。其于2016年8月份因梅江区三角镇老房拆迁补偿款与亲弟弟邱耿清发生纠纷,当时在其住家写了协议,同意给弟弟丘耿清25万元钱。但丘耿练认为丘耿清是没有资格分得补偿款的,其当时在协议上签名是因为弟弟在言语上威胁了他。丘耿练也于2016年11月13日到江南派出所反映了此事。民警也告知可双方协调或通过司法程序处理。但没有协调好,其弟弟又发信息来要他履行协议。民警再次向丘耿练详细了解情况,并帮助其与其弟弟丘耿清(在惠州居住)取得联系。丘耿练表示其会通过父母及其他亲属再协调解决。丘耿练对派出所的回访工作表示满意。
   
吴先生热线反映:我在岗子上路这边的粤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投了2015年10月14日~2016年10月14日为期一年2万块钱的投资,这个公司有营业执照,看起来很正规。后来我去这个公司拿钱的时候公司却已经在2016年1月关店门了,我现在才知道这是非法集资。我也去东山派出所报了案,希望公安部门尽快帮我追回这2万块钱的问题
经侦大队会同东山派出所于2017年1月18日派出民警专门面见吴开华,认真听取了吴开华介绍情况,仔细查看了其提供的相关材料,基本情况如下:吴开华于2015年8月期间路过梅州市粤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住址所在地, 自己主动前往梅州市粤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梅州市梅江区金山办岗子上月亮湾商住楼A栋3-1号店)办公室,向该公司的工作人员询问是否需要资金,其本人有闲余资金可以投资给该公司。后吴开华与梅州市粤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李顺天签订一份借款协议书(内容为:李顺天向吴开华借款人民币2万元,借款期限:2015年10月16日至2016年10月16日,双方约定李顺天每月支付1000元给吴开华),借款后李顺天(1343183****)支付了吴开华利息约2000元,并陆续归还本金6500元。此前,吴开华曾就该事项分别咨询过梅江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东山派出所,民警均已明确告知其与李顺天之间的借款纠纷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可以通过与当事人协商或民事诉讼的途径解决问题。在此次回访时经侦大队、东山派出所民警与吴开华会面中,再次明确告知其与李顺天之间的借款纠纷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其应该通过协商或民事诉讼的途径解决问题,吴开华表示既然此事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其称:正在通过与李顺天协商的方式处理此事。对民警的回访解释工作表示基本满意。
   
1341129****熊义香女士反映:距离两公里出警三小时,匪徒强拆警察围观。2016年12月29日上午9时05分,在广东梅县畲江镇松林村,一伙匪徒带着挖掘机突然闯入我家中,对我家人进行恐吓、围攻,强行将我家人丘发昌,丘文新、杨艳萍扣押起来,挖掘机损毁我家房屋财物。我家人在上午9时13分打110报警电话,畲江派出所直至中午12时25分后才出警到现场,警察到了现场后不制止而在一旁围观闲聊,任由匪徒继续违法强拆。直到下午13时30分,在这伙匪徒围攻和畲江派出所民警们围观闲聊中,我家 约500平方米砖混结构房屋、120米200立方的石砌围墙、50平方米砖混结构门楼、12平方米铁艺大门及屋内财物被彻底损毁的问题。
经核查,熊义香就以上信访事项已向市局、梅县区分局反映,梅县区分局高度重视,组织分局纪委、监督室、法制大队 、刑侦大队开展调查。初步调查情况如下:(1)熊义香投诉:其家人于当天9时13分报警,畲江派出所民警于12时25分才到现场,存在出警慢问题。经查,畲江派出所第一次接到警情后,未出警情况属实。接警民警违反了公安机关有警必接的承诺,下一步,纪委、监督室将向梅县区分局党委汇报,建议对当事民警进行严肃教育、从严要求,并根据《110接处警工作规则》作出相关处理。(2)熊义香投诉,民警到达现场后,未制止施工方拆除围墙、房屋的行为,任由施工方继续作业,且任由施工方人员限制其家人丘文新、杨燕萍及其的人身自由,属于不作为。从调查材料及双方提供视频上看,民警到达现场后,对方正在对围墙进行拆除,民警认为对该围墙畲江镇政府已于2016年11月29日向丘文新(熊义香小叔子)发出了《责令停止违章建设通知书》,该围墙属违章建筑,故未及时进行有效制止,但民警对双方进行了劝解、告知。另外,施工方只是用手拉扯、人墙等阻止丘发昌、丘文新、杨苑平等人向施工的钩机靠近。丘发昌、丘文新、杨苑平能自由走动,不存在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况。调查意见:由于整个事件源头及事实还未查清楚,我们须在查清事实后再客观定性,才能对民警作出公平、公正、适当的处理。(3)熊义香投诉称其财物被故意损毁一案。本案于2017年1月11日由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畲江派出所受理,案件编号:A4414215300002017010004,并于1月12日向熊义香送交受案回执。目前此案正在调查之中。(4)约访当事人情况。2017年1月16日下午,梅县区分局约访当事人熊义香及其家人,针对其投诉内容将我局的调查情况向他们进行了通报,并告知熊义香就土地纠纷可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赖女士反映:本人是大埔的,2009年在新县城买了一块地,当时答应我可以迁两个户口过来,为了孩子读书方便,就将两个孩子的户口迁了过来,但现在女儿已满18岁,要办身份证,结果程江派出所说办不了,原因就是户口本上的户主是14岁的儿子,不符合办理条件,卡在那了,怎么办的问题
根据公安部关于虚假户口处理的相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做户主户口登记应重点核查,不能当场受理。现经派出所核查,其两个小孩户籍登记按规范程序办理,有原始的迁移档案为依据。已通知当事人备齐身份证照相回执、户口本及其本人到程江派出所办理。群众对我们的答复表示满意。
   
叶新村、丘运反映:我每天都听948新闻台,说“10号公安局上线,有关户口,我老婆结婚十多年不知走了多少路还是没户口,我是畲江镇人的问题
经核实,丘先生的妻子户籍在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持有定南县公安局1999年签发的一代居民身份证,一直未更换二代身份证。丘先生夫妻二人已办理结婚登记,其妻子可将户口“夫妻投靠”迁移到畲江。已告知当事人“夫妻投靠”户口迁移所需提供的证件材料,当事人将材料备齐即可到畲江所申请办理迁移户口。群众对此答复表示满意。
   
张先生来电爆料:在新县城沟湖路有幼儿园那些行人多,没有斑马线很不安全,现在反映了就在中间划了条黄线,也不预留斑马线的位置就完事儿,还有就是在人民广场文体中心附近,没有一个交通信号灯,反映之后就放了个临时的交通信号灯,过了两天又没了,希望通过媒体爆料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的问题
因沟湖路近期有路面摊铺柏油的工程作业,待该工程完工后我局交警大队将完善相关的标线;人民广场门口位置距离府前大道公园北路红绿灯太近,不适宜再安装红绿灯(相互干扰)。已电话沟通,表示满意
   
陈先生反映:我是雁洋供销社职工,被开除,不服,去年5月4号,到梅县区法制局申请行政复议,但对方不受理。还打电话给程江派出所说我闹事,就被拘留。出来后到市局和县局反映被拘留一事,却没回复解决的问题。
经梅县区分局监督室核查,陈锡旺(属老上访户)因对自己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于1983年被原单位梅县雁洋镇供销社“双开”的问题不服,多次到有关部门重复上访。就其反映的信访诉求,梅州市政府已作出不予受理的答复。2016年5月4日上午,陈锡旺就原诉求再次到梅县区法制局闹访。程江派出所接到警情后,将陈锡旺强制带离现场,作教育处理,未对陈锡旺行政拘留。后陈锡旺向梅州市公安局纪委等部门反映程江派出所违规使用手铐等。2016年7月26日,市公安局纪委经调查认为程江派出所能依法依规,属于合法使用警械,并约访陈锡旺,将调查情况通报其本人。因陈锡旺属老上访户,市公安局及梅县区分局已多次就其上访问题作出解答,但陈锡旺仍强烈要求政府没有恢复其工作,对政府及公安工作不满。
   
问:刘辉英 1369087****反映今年50多岁,住在梅州兴宁黄陂镇,丈夫患脑震荡后遗症,家庭贫苦。她有个女儿石多美,多次离异,带有小孩3个,身无分文,无任何收入,看其和孩子可怜,便让她们暂住家里,尽力给些吃的。女儿在9月22号19点左右,因小孩发烧,骑着摩托车去诊所,路线正确,合格驾驶,不料返回途中疑似被歹人伙同交警碰瓷。当时石多美载着个孩子,经过黄陂镇罗山桥附近,突然被人栏了下来,说是她撞人了,撞到2个同行的老人中的一个。然后打电话让别人从30米处栏下来的。不顾孩子有病,死活不让其离开,然后是对方报的交警,不久岗背中队便来了,石多美本人承认有从他们身旁驶过,但并没有撞到他们,那个“被撞的老人”被其家人用车据说是送往县医院,20:40左右就打电话说是脑淤血,断骨了,要求准备好几千块钱。交警死活赖了800块钱才离开,还拖走了摩托车。本以为事情就这样了,结果交警总是打电话来说要求赔钱,石多美说自己没钱,交警居然说找父母赔,说父母也是靠政府帮助过日子,结果问父母有没有低保,用父母的低保钱来偿还,试问,已嫁女儿债务又与父母何关?拿了父母的低保,那他们吃什么?这是一个执法人员该说的话吗?还扣押了石多美本人的身份证,不肯归还,最终因孩子看病要身份证,无奈打了110,才拿回了身份证,但是身份证却被限制使用,耽误了孩子的病情。后续继续给石多美打电话,说其没钱可以把孩子卖了,这是一个执法人员该说的话吗?甚至伙同那个老人家属威胁、恐吓,不给钱就拘留,或者打她报复。昨天所谓的“被撞人”出院了,好家伙,来了5~6辆车来家里说是抓石多美的,难道她是重刑犯?刚好石多美几人不在家,其母刘便与其老人家属理论,说是怎么造成的,开始说是撞到对方(刘母说那你的电话真快,能在30米,10秒内打完电话还能让别人在前面堵住女儿,而且交警也你找来的,里面有预谋的吧),然后又说是车头钩到他导致摔倒(刘母说那为什么女儿的摩托车没有倒下,反而行驶了30多米,还是被拦下的?这些周围人都可以作证),最后又说是车头手柄碰倒他的(刘母说那附近有监控,你们为什么不去调取?),然后便开始撒泼,什么钟安庆(镇长)是她哥。现在三天两头来家里闹,大家文化程度不高,被这事情搞的焦头烂额,不知该如何是好。要有以下几点气不过:1.任何机关不是都不能扣押公民身份证的吗?怎么他岗背中队就说是他想扣押就扣押,还能限制身份证使用,耽误孩子病情?2.出嫁女儿的事怎么还找到父母家里索要赔偿,甚至是要父母赖以生存的低保钱?拿了父母的钱,父母怎么生活?3.都没撞到人,怎么就说是她撞到的?还一开始是撞到,然后是钩到,最后是碰到?交警是你找的,不看监控先要钱,而且很多路人可以作证她摩托车是正常行驶,没有倒落过。这不是敲诈吗?从镇到县半小时肯定要,为什么半小时内就说住院了,还查出脑淤血,断骨?4.他岗背中队是恶名远扬,相当多的人对其有意见,交警就能那么蛮横无理,无礼貌?唆使其卖孩子给赔偿,甚至威胁恐吓,就不怕吓到孩子?出动多辆车,全队出动,就为10000多块抓一个石多美?,她是重刑犯?还能带家属来其父母家撒泼?希望您能给点建议的问题
2016年09月22日20时33分,在省道225线兴宁市黄陂镇浊水村路段发生一起两轮摩托车碰撞行人的交通事故,岗背中队受理了该起交通事故。经调查:石多美负事故全部责任,钟庆英在此事故中无责任。岗背中队决定对石多美无证驾驶两轮摩托车的违法行为罚款1000元。石多美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对责任认定不服,向梅州市交通警察支队提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申请,支队于11月25日作出维持岗背中队认定的决定。由于石多美对作出的认定不服,但未在收到认定书十日内提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申请,岗背中队决定对此交通事故作不调解处理。 2017年1月18日14时左右,兴宁交警岗背中队民警与黄陂镇上翁村委书记李云香到刘辉英住家调查其反映她女儿发生交通事故的有关情况,反映人刘辉英不在家,民警与刘辉英电话取得联系,向刘辉英介绍办案情况,刘辉英说等待法院的判决,并对交警部门的处理表示不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