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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壮大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来源:本网  时间:2020-05-14 08:45:0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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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原文:大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埔县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壮大实施意见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为精心实施县委、县政府“文旅兴县”发展思路,充分发挥我县文化旅游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进一步培育、营销和提升文化旅游产业,切实加快文旅产业发展步伐,助推我县创建广东省全域旅游示范区,以及下一步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政策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62号);

  2.《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梅市府函〔2015〕215号);

  3.《梅州市旅游局、梅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梅州市扶持旅游产业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

  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函〔2015〕351号);

  5.《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家〈“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7〕39号);

  6.《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8〕27号);

  7.《关于大力发展旅游业促进就业的指导意见》(发改就业〔2008〕2215号);

  8.《广东省旅游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粤旅办〔2017〕17号)

  三、发展目标

  力争在“十四五”期间把旅游产业培育成为支柱产业。争取至2025年,旅游人数达到1000万人次以上,年均增长20%以上;实现旅游总收入50亿元以上,新增就业2万人,拉动社会就业10万人;新发展国家五星级旅游饭店2家、四星级旅游饭店3家,新发展农家乐10家以上;力争实现全县1个国家5A级景区、5个国家4A级景区和10个3A级景区目标,使大埔成为梅州地区重要的旅游目的地、集散地。

  四、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分为扶持重点、扶持措施、项目评审、监督管理及其他事项等五大方面。其中扶持重点包括县政府每年安排2000万元用于发展文化旅游产业,突出文化旅游项目建设、企业培大育强、旅游市场开拓、新业态和产品开发、旅游人才培养等方面的鼓励和引导,保障措施主要强调加强领导、加大财政投入和加强督促检查。

  扶持措施围绕大埔文化旅游发展滞阻和存在的瓶颈问题,针对推进重点旅游企业(项目)建设、提高旅游接待能力等八个方面提出了具体内容。

  (一)推进重点旅游企业(项目)建设方面。

  对已列入发改部门年度省、市、县重点建设项目库的重点旅游项目,根据申报情

  况择优扶持。

  (二)提高旅游接待能力方面。

  推动星级旅游饭店、品牌农家乐、特色民俗(乡村客栈)、商务型酒店(连锁知名品牌酒店、自主品牌酒店等)以及旅游汽车营地、帐篷酒店、森林木屋等非标住宿业态建设进行分级分档次扶持。

  (三)推动旅游景区标准化建设方面。

  推动国家3A级(含)以上旅游景区以及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创建,按照分级分档分别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

  (四)大力拓展旅游市场方面。

  对过境游、过夜游市场,优秀组团社(地接社)以及开展大型活动市场等进行相应扶持,鼓励本地旅行社“引客入埔”,促进大埔旅游经济。

  (五)鼓励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方面。

  对国家级、省、市级以上文化旅游部门或文化旅游协会获奖的旅游商品(纪念品)等进行小额扶持;鼓励市场培育文化旅游特色、定点购物场所;扶持文化旅游产业园发展,鼓励兴建标准化大型旅游生态停车场以及建设智慧旅游景区等方面扶持。

  (六)推进生态富民带建设方面。

  鼓励各镇(场)加大对当地自然生态、传统文化保护,挖掘文化内涵,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打造旅游主题鲜明、文化特色浓郁、旅游配套完善的乡村旅游。

  (七)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方面。

  对旅游导游、讲解员,大埔小吃人才等队伍,建立科学合理的旅游人才管理、培训和激励机制,促进大埔旅游形象的提升。

  (八)加强文化旅游产业就业创业扶持方面。

  鼓励文化旅游企业带动就业、吸纳就业。

  五、主要亮点

  (一)体现产业发展趋势

  “十四五”期间旅游业将呈现消费大众化、需求品质化、发展全域化和产业现代化发展趋势。《实施意见》围绕产业结构优化和旅游产业全要素,提出了重点旅游项目建设、旅游接待力提高、景区标准化建设、文旅产业发展、乡村旅游提档升级等工作,强调了以项目建设为载体,以融合发展为路径,打造全域旅游、大众旅游产品体系。

  (二)明确发展保障措施

  《实施意见》瞄准制约旅游业发展的资金、人才、接待能力等要素资源短缺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扶持政策,力求做到重点突出、有的放矢、精准发力,避免面面俱到。在旅游接待能力方面,提出了对星级饭店、农家乐、特色民宿(客栈)、商务型酒店和其他住宿业态的扶持奖励办法,除了资金扶持,在旅游用地方面,优先安排新增用地计划指标,全力保障提高旅游接待能力的有效措施。

  在扶持对象上,明确将旅游景区标准化创建、旅游新业态培育、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引客入埔等作为重点扶持方向,形成多元化扶持体系,解决旅游项目小而分散、效益不高的问题。

  在人才培育上,提出建立科学合理的旅游人才管理、培训和使用机制,对年度技能考核优秀、考取IC卡导游证、获得导游比赛名次的人员,给予适当奖励,提高了旅游人才自我提升的积极性。

  (三)突出产业扶贫创业

  《实施意见》注重对创业带动就业、贫困户就业等的扶持奖励,提出租金补贴、就业补助、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支持新办客栈、民宿、品牌农家乐,并吸纳贫困户就业,拓宽贫困户就业途径,推动文化旅游产业促进精准扶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