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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扶持企业上市(挂牌)若干措施(试行)》解读
来源:本网  时间:2021-03-19 17:23:2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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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原文: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华县扶持企业上市(挂牌)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为鼓励扶持本县企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提升企业品牌,加快企业转型升级,促进我县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做强做大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高值、高效、低耗、低排放的优势企业,增强竞争力,壮大工业经济总量,根据市委七届九次全会工作部署和10月30日召开的全市上市公司及拟上市公司座谈会要求,结合本县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本《扶持措施》。

  二、政策依据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24号)和省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粤府〔2018〕79号)精神,根据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金监〔2019〕58号)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将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政策任务覆盖到科创板上市民营企业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19〕1447号),以及《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梅市府办〔2018〕26号)文件精神,鼓励支持本县企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加大对企业上市(挂牌)的扶持。

  三、主要内容

  扶持企业上市(挂牌)措施共十二条: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优化上市服务。成立五华县扶持企业上市(挂牌)工作领导小组,对拟上市企业在改制、资本运营等过程中涉及的各项审批,明确专人,及时跟进,实行“一条龙”服务。二是规定了拟上市(挂牌)企业条件。三是对我县企业股份制改造进行奖励。四是对我县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进行扶持奖励。五是对我县企业挂牌新三板进行扶持奖励。六是对上市企业总部迁入五华并完成工商登记、纳税登记关系变更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或企业在异地“买壳”、“借壳”等方式在境内外上市,并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至五华的上市公司进行扶持。七是对我县上市挂牌企业融资进行扶持。八是对对我县上市企业做大做强进行奖励。九是对对我县拟上市企业优先安排用地指标,优先予以立项和报批,优先安排并上报用地指标计划。十是对对我县拟上市挂牌企业和上市挂牌企业优先推荐申请国家省市各项政策性资金。十一是对有融资或“应急转贷”需求的拟上市(挂牌)企业和上市(挂牌)企业给予信贷政策支持。十二是对我县拟上市(挂牌)企业和上市(挂牌)企业其家属安排、子女上学和就业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对吸收就业困难人员和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拟上市(挂牌)企业和上市(挂牌)企业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按企业实际缴纳部分给予最长不超过三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优先享受招工推介、劳动力技能培训等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