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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柚—梅县金柚扩种补助方案》解读
来源:本网  时间:2021-09-28 16:48:4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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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原文: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柚-梅县金柚扩种补助方案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发展战略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5311”绿色产业体系的部署要求,落实《梅州柚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5)》《梅州柚产业发展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梅州柚-梅县金柚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19-2025)》,加快打造梅州柚优势产业带,进一步推动梅州柚扩面积、优品质、延链条、强品牌、增效益,实现“三个一百”目标,进一步推动梅州柚-梅县金柚高质量发展,梅县区政府办公室制定了本《方案》。

  二、总体要求

  明确了资金来源、用途、安排,补助期限、补助对象和标准,申报时间、申报程序、申报资料,逐年实施,坚持先易后难、有序推进梅县金柚种植土地流转和种苗扩种补助。

  三、工作任务

  一是明确任务和资金安排。二是明确土地流转补助对象为2021年至2023年在梅县区内新扩种梅州柚—梅县金柚面积集中连片10亩(含1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或农户流转的土地租金。地类为基本农田的不予补助。三是明确种苗补助为有效期内的全部新扩种经营主体或农户。四是明确种苗补助品种为梅县金柚(即沙田柚),其它柚类不补助。

  四、实施步骤

  逐年分步实施,明确每年申报时间、申报程序、申报材料等。

  2021-2023年每年7月15日、11月15日前由经营主体或农户向各镇申报,各镇向区农业农村部门申请审核,由区农业农村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验收抽查核实后,于8月31日、12月31日前通过专账直接拨付当年的补助款项至经营主体或农户。当年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经营主体或农户填报《梅州柚扩种补助申报表》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五、其他要求

  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分工、落实资金保障、申报时间、申报程序、申报材料等方面进行了部署安排。明确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为组织实施扩种的责任主体,要求建立多部门合作的协调机制,明确任务要求,保障工作经费,落实责任分工,确保申报的真实性,高效优质推进金柚扩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