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回应关切 > 政策解读 > 梅州政策
垃圾分类“有法可依” 今起垃圾未遵规投放,个人最高可罚500元
来源:无线梅州  时间:2022-04-02 10:50:20  浏览:-
字号:

查看原文:梅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从记者走访的情况看,梅州城区好些小区垃圾分类设施有,分类宣传广告也有。但垃圾分类的效果却并不理想!从今天起,《梅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实施,针对垃圾分类的违规收运和处置,明确了相应的处罚措施。这也意味着,垃圾分类从“选答题”变成了“必答题”!那咱们要怎样来答好“必答题”呢?

  在梅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局,环卫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梅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今日起施行,对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还有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为此,前期环卫部门联合镇街、志愿者们开展了大量入户宣传,还新增和优化了垃圾分类桶点的设置。

  【梅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局环卫科科长 侯庆:我们近期新购置了4000多个垃圾分类桶,在梅江城区一共布置了1500多个点位供市民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不过从实际效果来看,尽管开展了大量入户宣传,但“人走单丢”的情况比较多,大部分城区居民仍旧没有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

  【梅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局江北所业务室副主任 钟美娜:暂时住户可能还不太知道怎么去分类,然后分类桶很难配置,要么就是路道比较小,配置不了,有些是住户不配合。】

  根据《办法》规定,从今天起,未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至具有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内或者指定的收集点的,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办法》中还规定,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应当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禁止将已分类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江北环卫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日常收运垃圾的过程中,目前环卫工人一般使用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这两分类车进行分类收运。

  【梅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局江北所业务室副主任 钟美娜:我们厨余车就载厨余桶,其他垃圾车就载其他垃圾的桶,现在主要就是这两类,我们是分了类,分类车去的,但是住户的垃圾他们没有分类,所以就造成我们分类车去载的,也是没有分类的垃圾。】

  也就是说,大伙得从源头上做好垃圾分类,环卫人员才能有效开展分类运输。而根据《办法》规定,混合收集、运输已分类的生活垃圾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至于垃圾分类的终端处理环节,记者从市住建部门市容环卫科了解到,现阶段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采用垃圾焚烧的方式处理;有害垃圾则是分类收集仓储后,交给有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置;而可回收垃圾由居民自行收集处置,或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处理。目前,厨余垃圾处理设施正在建设中,预计将在今年8月份完工启用,届时将对厨余垃圾进行分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