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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领域整治
来源:梅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时间:2016-08-17 15:49:1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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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制定实施《梅州市大气污染防治2015年度实施方案》等措施,实施黄标车闯限行区电子执法,加大对黄标车提前淘汰和高污染燃料锅炉改造的财政补贴。加大对城区扬尘、机动车尾气、工业企业废气、餐饮油烟、露天焚烧等综合整治,城区环境质量改善。全市共淘汰黄标车11492辆,完成率129%,其中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2722辆,完成率109%;完成锅炉淘汰整治124台,发放环保标志120948张。二是制定实施《梅州市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15年度实施方案》,完成2014年度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加强跨县河流水质管理和考核,制订实施《梅州市跨县(市、区)河流交接断面水质监测和达标管理方案》《梅州市主要河流断面水质监测考核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对水环境质量监管。组织开展韩江上游(梅江-汀江)跨界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规划编制。完成35家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三是平远县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县建设按要求完成,开展40多个村镇农村连片整治工程,解决部分农村突出环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