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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接到第十八批转办案件14宗
来源:梅州日报  时间:2018-06-24 14:49:5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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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日,我市接到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十八批案件14宗。其中重复案件5宗,无重点案件。

这些案件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兴宁市水口镇达新村村民反映,离村委会200米处一猪场,猪粪便直排污染水源;梅县区群众反映,与渡江津华雄花园一墙之隔的某海鲜大酒店,十几年来,每晚下半夜到凌晨,大型冷冻运输车、压缩机声音和工人喧叫声等扰民;梅县区白渡镇公珠村群众反映,公珠村水源头“大山径”一大型养猪场猪屎尿严重污染环境,离猪场200米的垃圾压缩站经常晚上焚烧垃圾,臭水横流,蚊蝇满天飞;梅县区大坪镇三台村群众反映,该村有人乱挖生态林造成水土流失;梅州市民反映有关淘汰黄标车问题;大埔县茶阳镇群众反映,茶阳镇肉联厂凌晨3点进行屠宰生猪,杀猪声扰民,屠宰所产生的血水、粪便水直排到河里;蕉岭县群众反映,北磜河十几年来受周边养猪户排出的污水污染,河水一直是臭水,希望能得到治理;兴宁市径南镇柏塘村群众反映,该村有一个瓷土矿和一个石场,山林被毁,农田无法耕作,水源受到严重污染;兴宁市永和镇长安村群众反映,2017年底某公司擅自将该村社子岭约20亩山林用推土机推毁,造成水土流失。

我市已将这些案件转交各相关县(市、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办理,要求迅速组织人员到现场核查,落实整改,立行立改。

(张文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