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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接到第21批转办案件7宗
来源:梅州日报  时间:2018-06-27 09:49:1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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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我市接到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二十一批案件7宗。其中重复案件3宗,重点案件2宗。

这些案件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兴宁市黄槐镇槐东村群众反映,原广东省四望嶂矿务局办公大楼被人用以养猪,规模为几百上千头,污水流进河里污染水库;五华县长布镇群众反映,鸿运酒楼旁边有个锯木厂,无牌无证经营,存在七八年了,粉尘污染严重,噪声严重扰民,旁边居民、小学深受其害;五华县河东镇群众反映,该镇增塘村茶亭岗的一间电镀厂,废水没有处理直接排放到附近的一条河,对庄稼造成严重污染;平远县大柘镇河岭村群众反映,梅青北路旁边的一间私人小作坊,主要进行塑料粉碎,堆积的塑料散发臭味,生产的噪音很大,清洗塑料的废水没有经过任何处理直接排放。

我市已将这些案件转交各相关县(市、区)政府办理,要求迅速组织人员到现场核查,落实整改,立行立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