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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接到第11批转办案件13宗
来源:梅州日报  时间:2018-06-17 15:30:5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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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我市接到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十一批案件13宗。其中,重复案件3宗,重点案件3宗。

这些案件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兴宁市径南镇观亭村群众反映,该村黄岭背有一片生态林,有企业无视村民的抗议,将生态林开垦,种果树,造成生态破坏;兴宁市黄陂镇群众反映,翁公水库是黄陂镇的饮用水源,近几年当地村民在水库里养鱼 ,投放大量饲料喂鱼,现在养殖的鱼越来越多,严重污染水源;五华县华阳镇群众反映,华阳村龙湖村民小组连塘坑入口,存在很多违建房占用水田,恶臭的污水及建筑垃圾未处理直接排入大川涌,最后流入华阳河;梅县区白渡镇建桥村梅州坑群众反映,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在粉尘废水污染问题;兴宁市大坪镇友联村群众举报,该村有人从大塘村载运稀土沙来洗沙,严重污染兴宁合水水库饮用水源和宁江河;兴宁市城区群众反映,兴田路人民公园每天下午有六七摊用功放音响唱歌,音量太大,有商家在小汽车装高音喇叭,在全城满大街跑,发出的噪声震耳欲聋;兴宁市叶塘镇三变村群众反映,该村三变水库被养鸡场、养猪场、养鸭场、肥料厂的污水直排污染了,臭气冲天;梅城市民反映,工业园区排污导致水质破坏,梅县区大面积种植速生桉树,严重破坏土壤和水源;兴宁市东风路群众反映,明珠文化广场东风路的夜宵店长期扰民,没有环保设施处理的油烟直接排放到空中;兴宁市水口镇益华村群众反映,该村3户村民从2015年起,无任何手续兴建养猪场和养鸡场,造成周边环境严重污染、影响村民正常生活。

我市已将这些案件转交各相关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办理,要求迅速组织人员到现场核查,落实整改,立行立改。(张文梅)